各学院、部门: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推免文件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二、推免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简称硕师计划)。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三、推免名额
学校预计将于2024年9月中上旬左右正式公布推免名额及名额划拨方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下达我校名额时间而定。
四、推免条件与标准
推免生应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附件1)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五、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制订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在2025届毕业生中做好推免工作介绍,公布本单位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并将方案盖章扫描交学生处。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大学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成绩单外,还应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三)各学院全面审查申请者信息,根据学校划拨的推荐名额,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内公示的时间应不少于 3 天。推荐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交学生处。
(四)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学院推免名单的审定。教务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英语水平,学生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经领导小组确认审定无误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向校党委汇报。
(五)推免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通知下发后再另行发布(可根据往年通知中的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准备)。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
(二)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推免生相关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0]65号)、《杭州师范大学高素质复合型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转段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相关工作原则上应在教育部下拨推免名额前完成。
(三)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将在学工部网站另行通知。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均属于普通推免生,应符合普通推免生的各项条件。
(四)符合硕师计划推免条件的学生需提前了解意向报考教育硕士专业的招生计划与要求,自行联系浙江省内各区县教育局并签署《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5)。
(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各类推免工作,严格遵守推免纪律。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应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完成,实施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
(六)请各学院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包含《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和转段考核结果(需接收学院和教务处签字盖章)(仅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提交)及成绩单。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znubkjy@hznu.edu.cn,以“XX学院推免生材料”命名),纸质稿于截止日期日前交至仓前校区行政楼225室(《协议书》一式四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
(七)参加硕师计划项目的学生与教育局签署的《聘用合同》(附件5,一式四份)及相关材料请于9月12日前提交学生处行政楼225,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指标数,则由教育硕士接收学院推荐。
学生处联系人及电话:杨迪,2886797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4.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5.2025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
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