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情况  >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杭师大研「2019」4号)和《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招生学位点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思政工作的学院中层领导、及研究生导师组成,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核准本单位拟录取名单。

学院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强化导师选择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招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复试工作全程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二、工作规范

1、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及参与复试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须接受招生学院组织的培训,并签订工作责任书。

3、复试小组按照学校的复试工作办法和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来组织本专业复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认真、详细地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及组长应确认面试现场记录表的内容真实完整并在面试现场记录表上签名。

4、按照有关规定,复试命题管理与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相同,复试试题、评分标准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须严格保密。涉密人员应与学院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将上报学校纪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复试范围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复试专业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工学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273

38

57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273

38

57

电子信息

085400 电子信息

273

38

57

理学

0713Z1 生态信息科学

290

39

59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在相应学科门类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40分。

3、原则上不破格复试。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如下:

专业

学习方式

差额复试比例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全日制

1:2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全日制

1:2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1.5

0713Z1 生态信息科学

全日制

1:2

五、复试内容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是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和学科竞赛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给每一位考生命一组试题,试题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三部分,以客观性内容为主,题量要适中,整个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复试中将专业笔试的有关内容适当优化调整到网络面试的题目中。

3、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材料。

4、心理测评考试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5、复试体检不统一组织,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底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6、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跨专业考生,复试时,考生应提供复试相关专业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且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加试,即在网络远程复试结束后,给考生进行网络加试。

六、复试工作要求

1、专业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办法。

2、复试前,学院须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备好一台性能良好的笔记本电脑和一只耳麦,统一集中在校内网络环境较稳定安全可靠的教室,并每一个复试小组配备技术人员和秘书各1人,确保网络技术安全稳定和复试工作顺畅开展。复试前进行远程复试平台术培训和实体模拟演练,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台账。

4、考生选择一个相对安静的独立空间进行复试,网络环境较好(4G或5G),自备性能良好的电子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复试前确认能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的条件,并进行远程复试平台技术培训。

5、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满分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即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不予录取。

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八、调剂规则

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待通知,具体详见学院官网公告。

1、拟调剂人数如下表所示:

学院

专业

第一批调剂生人数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待定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待定

0713Z1 生态信息科学

待定

085400 电子信息

待定

2.调剂申请条件:

(1)所学专业要求:

调剂专业

所学专业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电子、通信、网络空间安全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软件工程、数学、电子、通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0713Z1 生态信息科学

招收地理科学、环境生态学、测绘科学、地质科学、计算机科学、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本科及相当学历学生

085400 电子信息

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电子、通信、网络空间安全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2)初试成绩符合本院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3、调剂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各调剂专业;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由该网站公布);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

4.学院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6.考生复试通过后,经校研招办检查无误,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7.公布全校拟录取名单。

九、招生咨询

招生联系人:洪老师

咨询电话:0571-28869838

邮箱:hongdzjm@hznu.edu.cn

十、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571-28869816

邮箱:hsdxxxy@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12号楼317室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3月19日

附件: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奔 周春儿

成 员:李秀梅 余洁 姚争为 盛伟国 张登荣 郑宇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