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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通知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第6、7、8项除外)至我院接受审查,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于2022年4月8日下午18点前发送邮件至

984306648@qq.com(文件名请以“材料工程专硕+姓名”命名)。

1.身份证(邮寄时请寄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邮寄时请寄复印件);

3.《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和《告知书》(详见附件2),请认真阅读,并将这2份材料打印签名。若无条件打印,通过手写上述《承诺书》并签名,要求字迹清晰可见。

4.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5.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空表详见附件4,可手写或打印,签字必须手签);

6.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7.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或见附件3;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向我院提交);

8. 体检表(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或耳鼻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提交材料时,请按如上顺序整理好材料,若上述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请将以上材料1-8项纸质版寄出。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同安二102室(思明校区),361005,郭老师收,0592-2182803,请用顺丰快递。寄达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二、复试安排

  4月7日下午17:30前,会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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