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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学历重叠交叉的规定

教育部对学历重叠交叉的规定如下

学历重叠

一般是指未取得中专(大专)结业证同步报考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轿知誉大专起点本科),造成入学时间与中专(大专)在读时间重叠,这种情况称闭段为学历重叠,并且以重叠学历为前置学历所取得的学历在档案审核时都认定为无效学历,影响考公考编。

举例1:张三

全日制中专学习时间2003年7月—2006年6月,成考大专学习时间2005年1月—2009年1月。此学历认定为学历重叠。正常的成考大专就读时间应是中专毕业后入即:2007年1月-2011年1月。

举例2:张三

成人高考大专学习时间2003年1月—2006年1月,自考本科考试时间在大专学习期间,自考本科毕业证取得时间在2006年1月之后,此学历属于学历套读,不属于学历重叠,学历套读应根据每个省自考的招生简章,目前大部分省份自考无前置学历要求,政审时认可。

后果及补救方法:

1、如不在体制内,该学历属于学信网可查,国家承认学历,对职业不造成影响。

2、如需要考公考编,该学历属于学历重叠,猛扰不予认可,政审无法通过。

3、如需补救,应找到学校的当年的招生简章,留存一个学校组织报考的证据(防止认定为伪造学历报考的情形)并以最快的方式取得重叠的学历,推荐自考或电大。

其他说明

1、伪造学历报考,此情形更加严重,学历会给予取消。

2、学历断层:指取得某个学历层次(多指高中或中专的学历)存在缺失、造假等情况下取得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在政审时会从高中到专科到本科的学历时间点是否符合要求,如存在缺失、造假,政审时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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