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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1)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月16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相关规定执行。

(3)2月16日—17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https://bks.shu.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6:00—22:00)自主选择测试时间段。

(4)2月25日—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上海大学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5)学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中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英文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6)考生若缺考学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7)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须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供面试时参考),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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