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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硕士培养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年版)

学科名称:地理学(学科代码:0705)

适用二级学科(方向):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

一、学科简介

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是我校在地理学一级学科目录外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方向),是地理科学、土地科学与管理科学相交叉的综合性学科。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以研究人地关系为核心,探索国土资源的特性、空间格局、区域差异、配置规律等,探讨经济机制、政策措施在国土资源利用中的作用规律,研究国土资源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探索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策略与管理技术。

20世纪80年代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一批地理科学工作者率先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为本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世纪80年代末,学院设立了国土与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1993年,学院设立了湖南省第一个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2003年获得土地资源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1994年,因学科发展需要,地理系更名为资源与环境学系;1997年,资源与环境学系更名为国土学院;2001年,国土学院更名为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0年,我校为了优化学科体系,主动撤销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其中土地资源管理为公共管理的二级学科。依托原土地资源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的建设基础,在地理学一级学科目录外自主设置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二级学科(方向),既是响应学校学位点布局优化的需要,也是做大、做强地理学科的需要。本学科硕士点现有教授6人(含博士生导师6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教师队伍专业结构合理,梯队完整。近5年,先后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数十项科研项目,特别是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已成为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基准地价评估、农用地分等定级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究等领域的主要技术依托单位和学术研究中心之一。先后出版了相关专著(教材)20余部,在《地理学报》、《中国土地科学》、《自然资源学报》、《生态学报》、《应用生态学报》等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荣获湖南省科技进步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国土资源部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多项。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系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具备将遥感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工程技术等综合应用于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学科的专业外文资料并与国外同行交流。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1.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

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二级学科(方向)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研究内容:

(1)国土资源评价与生态修复

在地理学、土地科学、经济学、生态学、管理学等基本理论的指导下,从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区域国土资源禀赋,探讨国土资源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对国土资源利用的过程变化、驱动机制及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探究制定区域国土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的依据。

(2)国土空间规划与空间治理

综合运用地理学、空间规划学、信息技术、管理学、资源学、生态学与经济学等理论,围绕国土空间不同时空尺度下的发展目标,致力于探索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与方法体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国土空间规划影响评价、国土空间治理理论与方法研究。

(3)土地经济与政策

运用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理论与方法,探究土地资源的经济与公共属性、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中的经济关系及其运动规律、城乡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律与政策改革路径、土地制度和政策体系与土地利用的相互作用机理,为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构建高效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毕业要求最低学分不少于30个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6个学分,学生活动和实践环节均不得少于2个学分。

表1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

活动

学分

实践

环节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方向限选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30.0

26.0

6.0

8.0

6.0

6.0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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