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关于公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
教指委发〔2019〕09号
各培养院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经专家组研制,反复征求培养院校和相关专家意见建议,并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培养院校组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附件列表:
9-1.教指委发2019-09号(下发论文基本要求通知0522).doc 9-2.教指委发〔2019〕09号-201905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