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综合的专业素质和宽厚的人文学科基础知识,能够胜任在各类职业技术院校、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文化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科研与管理等工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硕士获得者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的发展过程和最新成果,了解国外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新动态,树立正确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观念;
2、具备全面、扎实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知识,立足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践与改革,具有对中外职业技术教育,尤其是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的问题意识和探究兴趣;
3、较好地掌握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和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质疑和批判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协作能力与献身精神。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允许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职业技术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2、区域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研究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33学分,另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各2学分,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具体结构为:
政治理论课,2门,必修,4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1门,必修,4学分
学位基础课程,每门3学分,至少修满6学分
学位专业课程,每门3学分,至少修满9学分
非学位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8学分
跨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2至3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入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
五、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于第三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科研能力作出综合考核。
2、论文开题:至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毕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并写出论文研究工作计划。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导师组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
4、学术活动:参加1~2次本专业全国学术会议,并撰写与会的学术论文;听取学术报告的次数不少于10次,至少撰写1篇文献综述。在校期间应在适当场合作学术报告2次以上。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5、科研活动: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的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1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如与导师合作,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不包括在增刊、专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单位署名必须是山东师范大学。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能授予硕士学位。
6、实践活动:研究生均应参加教学实践,以培养教学工作能力。时间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其工作量约折合讲课20课时。教学实践可以是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本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或给本科生作学术报告等形式。其中给本科生上课的学时一般不少于10课时。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研究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基础,研究生要重视课程的学习,通过进行系统的理论课程学习,打下牢固的知识基础。
2、参与科研是步入科学研究的门径,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得到从事本专业研究的初步训练。
3、参加相关学术会议,与本专业的教师及同学建立一定联系。
4、导师组采取分工合作的指导方式,指导研究生按时完成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教学实践及论文撰写、答辩工作。
5、实行“双师制”,每个硕士研究生将有两个指导教师。导师要关心研究生的健康成长,要教书育人。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培养研究生的个性发展,做到因材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