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现对我市补办《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受理范围:只受理在本市本机构认定的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高中以下教师资格证请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开发区的高中以下教师资格证请到霞山区教育局办理)。
一、关于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
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一寸白底彩照1张,二寸白底彩照2张(贴在申请表上);
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该材料在人事档案袋中);
5.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留有复印件则提供)。
二、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变更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并用铅笔在本表下方留手机号码);
3. 派出所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内含变更前的信息);
4.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一寸白底彩照2张(贴在2张备案表上)。
三、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新版)一式两份(表中加“*”的信息按补制本表时的情况填写,其他信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的情况填写,手写签名,贴大一寸白底照片,并填上“证书号码”);
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档案保管机构一栏由档案存放处签名并加盖公章,如无单位人员请本人再填写申请书一份(写明“XXXX年X月,经XX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查阅本人的人事档案,发现档案中缺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1、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补办受理时间:每个月统一办理一次,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3:00一5:30;
2、受理地点:湛江市教师发展中心一楼教育技术部(霞山区民治路183号)。
3、咨询电话:0759-2338087
4、不支持邮寄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需写一份委托书(双方手写签名并按指模)。
5、申请人现场办理时要提前了解、严格遵守湛江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携带好身份证件、佩戴好口罩、服从现场受理工作人员的指引安排。
6、领取时间:每月25日后工作日领取(办理周期约为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或有延迟)。当月15日前提交资料于当月25日后领取,当月15日后提交材料于下个月25日后领取)。
五、办理所需表格请自行下载附件,电子填写表格信息,需手写签名。
注意(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需先递交湛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由中心统一提交湛江市教育局办理)。
附件如下:
附件1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附件2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附件3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新版).docx
附件5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新版)填表说明.docx
附件6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7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 - 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