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山东省高密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47名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详见《2024年高密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师一览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的学前幼儿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由设岗学校按照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统一调配。其他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除报考条件明确要求的外,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公开招聘优秀教师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并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9日之前取得)。
6.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其中对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外语或其他等学科不明确的,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认定机构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判断依据。
(二)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等有效书面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附件3),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高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在编教师、控制总量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不得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得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因没有仔细阅读简章、系统填报要求、缴费说明等通知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9:00—5月13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查询时间:2024年5月9日10:00—5月14日9:00。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