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4 09:05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根据《教师资格条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若其教师资格证书、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或需要更正相关信息,可以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具体办理须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认定机构为越秀区教育局(含东山区教育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受理时间
每周一(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三、所需材料
(一)补办教师资格证书
1.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粘贴好照片并在“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一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二)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好照片并在“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三)更正相关信息
1.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3,一式两份),粘贴好照片并在“持证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一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3.教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更正姓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曾用名,曾用名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
5.更正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办理地点
越秀区教育评估中心(越秀区东华东路东山大街7号之二208室)。
五、领取方式
(一)自取
自提交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越秀区教育评估中心208室领取。
(二)邮寄
需申请人提交材料时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完成后统一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
附件.zip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8765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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