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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教师资格证笔试防疫要求更新!尽快查看!

(3)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7日内无京外行程记录;

(5)本人签字确认的《健康状况承诺书》(每科目一份)。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视情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查验身份时除外),并随时做好手部卫生。

七、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考生,由考点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参加考试的条件。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交谈、逗留,保持人员间距大于1米。

九、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十、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十一、建议考生在全部考试科目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十二、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退费申请将在考后统一受理,具体事项考后三日内见官网公告。

十三、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即日起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天津防疫要求

一、考前防疫要求

(一)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1.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10月22日前)使用手机下载“天津数字防疫APP”,在“一屏通行”中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

2.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10月22日前)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2022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见附件1)和《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下简称《流调表》,见附件2);按规定如实记录考前7天期间体温,签署《健康卡》,填写《流调表》,将以上材料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人员。参加多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多份《健康卡》和《流调表》。

3.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10月22日前)登录“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监测”小程序(https://jiankang.zhaokao.net:9366/),每天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二)考前核酸检测

1.考生应按要求合理安排考前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天津数字防疫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2.考前7天内始终在津且可以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3.考前7天内具有我市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具有澳门旅居史的考生;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考生;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同住的考生;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尚未经医疗机构鉴诊的考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未满28日的考生;离开风险区域、重点疫情地区未满10日的考生;其他需要核酸筛查的考生,须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4.考前7天内具有天津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按照我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后,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5.自低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抵津考生,须按照我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后,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6.具有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按照我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外,还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隔离管控措施(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管控措施解除后,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须确保证件材料齐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材料包括:①考生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④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⑤规定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⑥填写完整的《健康卡》;⑦《流调表》。

2.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3.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据分类管理原则有序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报名所在考区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考点学校、异常情况(①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新冠肺炎;②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况)。具有高中低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须于考试后第1日和第3日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报报名所在区考试中心。

三、特别提示

1.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坚持非必要不离津。如离津,建议考前7天返津备考,以免因疫情变化而影响参加考试。

考生来返津途中需做好个人防护。来返津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抵津后要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落地检”,在间隔24小时后、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同时,严格落实“七天三不”防疫要求,即抵津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并要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主动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告,按规定就医。

2.来返津人员应认真阅读我市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3.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考生确因疫情防控执行隔离管控措施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可于考前向报名所在区考试中心(考生联系电话见附件3)提交书面说明。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发布的提醒消息,随时留意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河北防疫要求

一、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部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见第四条)上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考试准备。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将在考前陆续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考生须按考点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考生无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尚在外地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返回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1)并签名承诺,每科目填写一张,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须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出示、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未按考点所在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验外,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诚信考试

(一)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涉及考试舞弊条款,考试期间组织作弊、为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均触犯刑法,请考生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三)特别提醒考生,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一律停考3年;涉嫌犯罪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考前密切关注、刷新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与考试有关的其他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第一时间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发布,请考生考前考后密切关注。

山西防疫要求

一、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部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或手机短信上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考试准备。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前14天(2022年10月15日-28日),考生应坚持每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山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并签名承诺,每科目填写一张,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试遵守防疫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识别,扫描场所码并出示本人当日更新的健康码、行程卡以及考点所在市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对于未按照考点所在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内蒙古防疫要求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摸排暨健康打卡的通知

为了做好组考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配合以下防疫摸排工作:

考前七天每天打卡

考生从10月22日开始到10月28日结束,每天进行一次打卡。凡未履行要求,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健康打卡操作说明

手机需安装最新版“百度APP”,通过“百度APP” 搜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注意应开启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系统获取位置。

点击“学生健康打卡系统”进入登录界面,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报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进入打卡界面。

1.考生打卡地址

考生现在所在地区:点击获取定位地址(确保手机已打开地理位置定位),详细地址:具体到街道(乡镇、苏木)、小区(村、嘎查)

2.考生滞留考点以外地区情况

考生于10月25日开始及时打印准考证。凡不在考点所属盟市的考生,必须输入以下4项内容。

(1)滞留原因:因疫情管控无法离开滞留地的选择“防疫政策”,因外地就读等非防疫政策限制的选择“非疫情原因”。

(2)具体原因:如:在某单位工作或在学校就读。

(3)预计返回日期:如:2022-10-22。

(4)返回交通方式:如:火车

3.健康状况

(1)今日体温(℃):选择正常(小于37.3摄氏度)或发烧(大于等于37.3摄氏度)。

(2)身体状况(选填,可多选),若身体无不适,可不选择。

4.疫情防控须知

选择“本人承诺”,本人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信息有误或缺失,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附件4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基本信息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常住省市考生电话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10月15日-10月28日) 日 期 考前14天 考前13天 考前12天 考前11天 考前10天 考前9天 考前8天 体 温日 期 考前7天 考前6天 考前5天 考前4天 考前3天 考前2天 考前1天 体 温承 诺 书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体温无异常,个人健康情况无异常。(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本人保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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