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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个人)

“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个人)

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

“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适用范围:邵阳市、各县市区

四、办理结果:教师资格认定

五、受理窗口:

邵阳市与各县市区教育局

六、审批决定机构

邵阳市与各县市区教育局

七、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所在地应在邵阳市行政区域;

(三)申请人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体检合格(县级以上医院);

(五)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六)非师范类申请人员须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七)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016年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成绩册、教育实习鉴定表、就读学校师范生培养的资质证明、当年入学花名册和毕业生花名册。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

2

原件;依据网上提示填报;填写内容真实;鉴

定结论合格

2

小一寸蓝底证件照

申请人提交

2

与网报系统上传电子档照片一致

3

身份证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4

户口簿

申请人提交

1

如户籍不在本地,需提供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5

学历证书

申请人提交

1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原件和复印件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7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提交

1

体检合格

8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2016年以后入学全日制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

(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9

师范类毕业人员教育实习表、毕业生成绩册、毕业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入学花名册、毕业花名册

申请人提供

2016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与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毕业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当年入学花名册、毕业花名册

复印件(复印属实)盖章

         九、办理基本流程

“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十、申请认定程序说明

1.2016年1月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时间为:春季批次4月15日—4月30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获得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省直管县(市),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认定以上三类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个人承诺书》上传(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3.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因。

4.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颁发证书

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上半年证书现场领取时间为6月,下半年证书现场领取时间为11月。

十一、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体检、公示等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邵阳市、各县市区相应部门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0739-5603948

监督电话:0739-5500000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2寸近期

正面免冠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最高学历

现从事职业

专业技术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

身份证号码

本人简历

时间

单位

职务

证明人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身体和健康状况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

普通话水平

教育教学能力

测试结果

面试

组长(签名)

试讲

组长(签名)

教师资格认定

专家评议委员会

评议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备注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姓名

性别

婚否

民族

半身

脱帽

正面

相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职业

籍贯

现住所及

通讯地址

既往病史

家族病史

视力

矫正

视力

辩色力

医师意见:

签字:

砂眼

其他

眼疾

听力

右公尺

耳疾

左公尺

嗅觉

鼻及鼻

窦疾病

咽喉

唇腭

口吃

齿

龋齿

缺齿

齿槽

脓漏

其他

身高

cm

胸围

cm

皮肤

医师意见:

签字:

体重

kg

呼吸差

cm

淋巴

甲状腺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嗻足

泌尿生殖器

肛门

其他

血压

毫米汞柱

脉搏

医师意见:

签字:

发育及营养状况

神经

及精神

肺及

呼吸道

心脏

及血管

腹部

器官

其他

化验检查

贴肝功能化验单

化验员(签章):

胸部爱克斯线透视

医师(签章):

其他检查

检查结论

负责医师(签章):医院盖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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