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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广西师范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提升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附件2)。

      (二)招生专业按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人数将不低于上年3430人的规模,上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今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各专业(研究方向)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及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未使用完的推免生计划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8月3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请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要求,如备注“不招同等学力考生”,则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同时前置学历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

      (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同时前置学历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

      (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25年8月31日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我校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附件1、附件2)。

      (五)推免生

      1.我校全日制专业目录中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类别(含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研招网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4.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招生方向),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如果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学历证明材料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人员,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阶段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应符合我校招生计划限定地区要求(具体地区根据上级下达指标后确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业。我校仅全日制专业接收此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

      ①考生范围: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②申请方式:考生如符合以上条件,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研招网”报名系统按提示选择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按“12 定向就业”的报考类别报考。同时,填写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要求的定向就业单位。

      ③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按照规定,考生报名时未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者报考类别未选择“12 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等不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情况,则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注: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6)关于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说明: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我校不接受线下申请。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库为准。

      (7)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签署并上传《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如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是否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前置学历是否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研招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部分专业对于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的要求等,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二)初试科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2.自命题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命题范围在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四)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研招网开通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五)考生须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准备有关材料或凭证的,以具体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考生须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及违禁物品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七、复试、调剂

      (一)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属于二区招生单位,将在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差额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6.工商管理(代码1251)、公共管理(代码1252)、会计(代码1253)、旅游管理(代码1254)、图书情报(代码1255)的思想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广西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8.广西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即复试成绩小于60分)。

      (二)调剂

      我校相关招生学科专业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复试、调剂工作一般在2025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实施方案和调剂有关通知为准。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或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根据需要,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一)广西师范大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一律不调取档案。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补充规定、广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或入学后进行。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制、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学制均为3年,学费8000元/年.生;

      专业学位(0252)应用统计、(0352)社会工作、(0453)国际中文教育、(0551)翻译、(0553)出版、(1251)工商管理学制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学制4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年。

      专业学位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的为准。

      (二)奖助学金(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按照国家政策,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广西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研工部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gc.gxnu.edu.cn/2024/0704/c7710a294137/page.htm

      十三、授课方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采取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将根据考生实际,采用周末授课、寒暑假集中授课或其他时间段集中学习等方式,具体安排请考生咨询各二级招生单位。

      十四、住宿安排

      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房间由我校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全日制学生住宿由所属二级招生单位具体安排。非全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

      十五、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各类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等相关问题,请联系相关二级招生单位咨询。

      (三)“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四)我校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该研究方向仅在招生环节体现,按教育部规定,学籍系统注册信息、学信网证书信息均只体现研究方向归属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信息,具体以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有专业代码的信息为准。

      (五)为便于考生复习,我校公布了部分自命题科目的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仅作为复习参考用,不作为考试范围。

      (六)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2025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规定。

      (七)本章程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学校信息

      广西师范大学代码:10602

      联系部门: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541004

      电话:0773-5833630

      网址:http://www.yz.gxnu.edu.cn/main.htm

      微信公众号: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欢迎报考我校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pdf

广西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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