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2024 版专业考试计划启用后,设置两年过渡期,从 2024 年 7 月至 2026 年 6 月,具体过渡办法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24 年版)“一、关于专业考试计划对照的说明”。
2、不在上表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替代关系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24 年版)“三、关于部分课程考试的说明”中的“(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说明”。
3、关于 2021 版考试计划中不考英语者换考课程说明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24 年版)“三、关于部分课程考试的说明”中的“(二)本科外语换考课程的说明”。
4、关于实践课程替代关系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24 年版)“三、关于部分课程考试的说明”中的“(四)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说明”。
5、通过 03011 儿科护理学(二)可替代 04435 老年护理学或 03700 护理社会学概论中任意一门。
6、2026 年 7 月前获得计算机相关证书,可在 2024 版考试计划中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
7、在具有教学资质的医疗机构实习不少于 3 个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实习: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床护理工作 5 年及以上;护师及以上职称;完成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8、“◆”课程为学位要求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照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9、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内科护理学(本)(2)、外科护理学(本)(2)。可在护理技能实验室或临床医院进行,以确保应考者获得足够的护理实践能力。
10、实习:在具有教学资质的医疗机构实习不少于 3 个月。
11、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12、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13、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完成护理学临床考核。临床考核采用多站式考核形式,根据所给案例,考核护理程序的应用,根据病例资料进行护理评估,列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技术操作等。临床考核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 分)、中等(70—79 分)、合格(60—69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
报考条件: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