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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我国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重要、不同定位。我国研究生分类发展取得哪些进展?如何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12月1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学位条例,建立了学位制度;1990年,我国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经过几十年发展,专业学位类别不断丰富,培养规模持续扩大。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表示,当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两种类型、三级学位协调发展的体系初步建成,有效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

2022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一步丰富了专业学位类别,数量由47种增加到67种。数据显示,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数量较10年前实现翻番,对于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的学科支撑更加有力。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由10年前占学位授权点总数的37.6%提升至44.2%,其中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增长3倍,对于各行各业高层次专门人才需求的响应能力得到加强。人才培养规模上,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2.29%增至2022年的56.4%。

下一步,《意见》明确,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到“十四五”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2/3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2022年,我国在学研究生已达365万人,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任友群表示,当前,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进一步扭转,两类学位同质化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还需要大力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

据介绍,《意见》首次将“分类发展”作为整个文件的主题和中心,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两类学位分类发展实现格局性变化,强化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

具体来看,招生阶段,区分两类学生招生时的重点考察方面,强调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招生。培养阶段,学术学位的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专业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评价方面,鼓励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如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秉林建议,在“建立专业评价标准、遴选专业学位评价专家和建立专业学位评价平台”的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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