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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过社保,还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吗?

很多考生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公考时,都会疑惑如果自己是当年毕业生,但已经跟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劳动合同,能否还可以用“应届生”的身份报名,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解释一下!

在公务员报考指南上有明确指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换句话来讲,就是如果你是今年毕业的应届生,已停止学习或在实习期,且还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那你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你已经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处于两年择业期内,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人的档案还留在学校或人才市场,那你依旧是应届毕业生身份。同时,一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应届生身份就不复存在。另外,需注意: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与公司签订三方且公司未提档案,并不影响应届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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