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济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招录计划共650名。具体招录岗位详见《济南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山东省常住户口。年龄、学历要求详见《济南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从事特警辅助工作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六)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吸毒、卖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济南人才网网站(http://rc.jinan.gov.cn/require/require.jsp)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8日9:00—4月16日16:00。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录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济南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济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人员还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报考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考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报考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分招录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下的按招录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招录计划10人以上的按招录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
报考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确定面试人选后,在济南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 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南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济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报考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人员提供),各一式一份。
2.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3. 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7. 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组织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报考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心理素质测评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测评不达标的,视为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视为放弃心理素质测评。
原标题:2023年济南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c.jinan.gov.cn/require/newsRead.jsp?infoId=263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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