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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通知

山东大学是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授权单位。2023年山东大学在17个一级学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所申请学位门类原则上须与前置学位门类相同。

(四)申请人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术型学位者,须于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不包含增刊、摘要、综述、会议论文)。

(五)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资格不受本项第(二)和第(四)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二、专业目录

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应修学分、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等详见《山东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附件1)。

三、导师考核推荐

申请人须加入培养单位QQ群,查看导师信息,提前与导师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及考核程序。参加考核时需向导师呈交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硕士、博士学位证)原件,《考核推荐表》2份(见附件2),以及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证明材料及该表标注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导师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组织申请人考核,将考核成绩填入《考核推荐表》,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其提交成果复印件上签名,在其《考核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返还申请人。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导师指导环节,原则上由进行推荐的导师负责完成。

各培养单位每位导师本年度限推荐3人,临床医学(含专业学位)每位导师本年度限推荐2人。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所有获得导师推荐的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同力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tdxl.neea.edu.cn)。因网上申请步骤较多,请提前办理,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

(二)网上申请时间

2023年2月15日—3月12日,来现场确认之前。

(三)报名步骤

1.登录同力平台进行首次注册。

2.上传标准的个人照片(蓝底、390*567像素、jpg格式),照片不合格可能被退回。此照片纸质版供制作学位证书使用,申请答辩时需将该照片纸质版上交培养单位。

3.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

4.选择“山东大学”并确认选报专业。专业选择时须参照附件1专业目录中的各培养单位专业设置,按该目录中各表格后的提示进行选择,能精确到二级学科的,不得按一级学科申请。

5.点击“提交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申请者请按时至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步骤及“同力平台”详细使用说明见附件3、附件4。

6.申请人须先经导师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凭导师签字同意的考核推荐表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超过山东大学规定申请年限需重新申请学位者,请使用原账号在同力平台中重新报名,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重新提交材料。已在其他学校入册、现需转入山东大学者,须经该学校清退,方可用原账号向山东大学申请,并至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地点

确认时间:3月11日9:00-11:30、13:30-16:30

         3月12日9:00-11:30

确认地点:济南市千佛山路6号学府大酒店3层立言厅

(二)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考核推荐表2份(需导师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3. 临床医学(含学术/专业型)申请人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由拟申请导师签字,附于考核推荐表后);

4.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证书及复印件2份;或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三)现场确认流程

申请人须持上述确认材料,由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确定所申请的培养单位和专业,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上交本项第(二)款中材料。

友情提示:因现场确认首日上午前来确认人员易饱和,建议有条件者下午或次日上午来现场确认。

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本次申请无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经审查发现材料虚假等问题,将驳回本次申请。

六、培养管理

我校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将申请人信息在全国同力平台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2023级新生,并于2023年3月至4月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入学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将对在册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进行认定,包括我校的课程考试与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学校将对学位论文水平进行认定。

七、学位授予

在册申请人须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

八、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报名与缴费

在册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全国同力平台报名考试开放期登录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通过学校统考资格审核后,须于规定日期前在全国同力网上报名平台缴纳统考报名考试费。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

九、学费标准与缴纳

新入册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山东大学财务部缴费平台(http://pay.sdu.edu.cn/payment),按学校当年的学费标准以网银方式交纳第一阶段学费。第二阶段学费于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

未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放弃注册资格,其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5。

十、联系方式

(一)各培养单位

网址:http://www.sdu.edu.cn/jgsz/xysz.htm 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在职教育中心)

网址:https://www.grad.sdu.edu.cn/zzjy/gztz.htm 电话:0531-88364523

十一、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后,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1.山东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2.考核推荐表

3.全国同力平台详细使用说明

4.全国同力平台注册申请演示

5.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及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6.临床在职硕士培养解读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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