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同学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的需要,根据各校区学生公寓实际住宿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获得我校2019级录取通知书但还没有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的全日制硕、博研究生,包括本校应届推免生及本校应届、外校或本校往届生考取我校的2019级预录取全日制硕、博新生。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下载《预录取研究生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内容,签署住宿承诺书;
2.学生提出申请后,经导师同意签字交录取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如申请时尚未分配导师,则由分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办理原则
1.优先安排当年度本校应届推免、考取我校的预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然后再安排外校或本校往届生考取我校的预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入住,房间安排满为止;
2.申请人须服从学校的安排和管理,遵守住宿承诺;
3.考虑到暑假期间需要对部分毕业生房间进行维修以及暑期学校、暑期夏令营等活动对毕业生房间的需要,部分申请提前入住的同学需插入尚有空床位的高年级宿舍。
4.提前入住的学生在开学后一般不再进行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学生须配合公寓管理中心进行住宿调整。
四、基本要求
1.申请人必须签订《住宿承诺书》,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反学校相关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学校将根据住宿管理规定和本人签订的住宿承诺书给予处理,并通报其所在学院及导师;
2.学生导师及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提前入住学生的安全责任人和安全责任单位,应对提出入住申请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时承担该生在住宿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责任;
3.申请人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提前入住学生公寓期间的住宿费,电费收费标准按照在校研究生标准执行;
4.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按同学院、同年级的原则或根据实际情况对有空余床位的学生房间进行整合或安排2019级新生入住。请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配合公寓中心做好学生床位的整合调整工作。
五、时间安排:
请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在2019年6月22日下午五点半前持入住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校园卡、现金240元到入住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因现场采集照片,须本人办理)。外校或本校往届生考取我校的2019级硕、博新生于7月5日—7月10日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附:研究生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
附:住宿期间的安全教育内容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