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仔细阅读《宁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9410.htm),提前做好准备。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上交材料需按以下要求在右上角编码后排序,并使用长尾夹固定(请勿使用订书钉)。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所有考生提供
1.《资格审查单》 (文件编号1-1)
2.《诚信复试承诺书》 (文件编号1-2)
3.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文件编号1-3,审原件交复印件)
4. 初试准考证 (文件编号1-4,交复印件)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文件编号1-5)
6. 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 (文件编号1-6)
二、应、往届生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应届生提供:
(1)《学生证》(姓名页及注册页)(文件编号2-1,审原件交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文件编号2-2)
2. 往届生提供:
(1)本科毕业证(文件编号2-1,审原件交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若有,文件编号2-2,审原件交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文件编号2-3)
3. 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
(1)学历证书(文件编号2-1,审原件交复印件)
(2)学位证书(文件编号2-2,审原件交复印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文件编号2-3)
三、其他材料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加盖公章,文件编号3-1)
2.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合并一份,编号3-2)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文件编号3-3)
4.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文件编号3-4)
5. 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须持现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4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文件编号3-5)
6. 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文件编号3-6)
7. 毕业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原件(需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文件编号3-7)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文件编号3-8,审原件交复印件)
9.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文件编号3-9)
四、拟录取前需提交材料
1. 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办。邮寄请使用EMS。
地址:宁波大学西校区教育楼414解老师处,联系电话0574-87609279。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