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学法减分

驾驶人们都知道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只有12分

有时候稍不注意就会被扣分

自2021年6月30日起

吉林省也可以“学法减分”啦

符合条件的驾驶人

可以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的扣分

简称为“学法减分”

最高可以减免6分

视频教程

常见答疑

Q:

我没有交通违法记分可以参与考试学习么?

A:

驾驶证记分为0时,无法参加学法减分。

Q:

为什么实人认证总是不成功?

A:

其实,现在实人认证的通过率已经达到了99%,有时不通过可能会受表情、妆容、环境光、摄像头清晰度等可变因素影响,有可能出现人脸比对不一致的情况,请您在申请、学习、考试时尽量确保环境一致、光线均匀、设备稳定且面容没有明显变化。

Q:

为什么显示“当前平台尚未开启学法减分功能”?

A:

您需要持有北京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具体可以查看驾驶证正页发证机关上红色的戳。

Q:

我是北京驾照,也没有不能申请的情形,为什么显示当前平台尚未开启学法减分功能?

A:

建议您通过“交管12123”APP——设置——账号迁移功能,将注册地迁移到北京,即可正常申请学法减分。

Q:

我开车很多年了,为什么显示我处于实习期不能使用“学法减分”功能

A:

请检查您是否有增驾且尚处于实习期的情况。

Q:

持有外省区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能申请学法减分吗?

A:

需要看您驾驶证核发地是否开通了“学法减分”业务。

Q:

货车司机或者出租车司机,可以参加学法减分么?

A:

持有北京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Q:

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已经满9分了,学法减分后还用去现场参加审验学习吗?

A:

持有A、B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记分为9-11分的,通过学法减分减免记分后,本记分周期结束时驾驶证记分未达到9分的,无需参加现场审验学习,直接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参加在线审验学习即可。

Q:

这个政策是不是意味着我驾驶证有18分?

A:

不对,学法减分并不是预存分值,而且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

Q:

如果考试不合格,该怎么办呢?

A:

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两次为限。

Q:

如果考试一直不合格,就可以一直学习么?

A:

是的,学法减分学习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Q:

考试的20道题,范围在学习的30分钟内么?

A:

不是,考试题目由题库随机抽题。

Q:

学习满30分钟就可以申请考试一次,连续学习几个小时,然后连续申请几次考试可以吗?

A:

不可以。学习满30分钟之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立即考试或者继续学习。选择继续学习的,也只算作一次考试机会。一轮学习考试结束之后,申请人才能再进行下一轮的学习和考试,不能一次性累积学习时间来换取考试次数。

Q:

通过学法减分学习考完减了一分,下一次申请需要间隔多长时间呢?

A:

只要“交管12123”APP网办进度中的学法减分项目已显示减分成功,即可进行下次学法减分申请。

“学法减分”切勿作弊一旦发现将被拉入黑名单

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均可以申请“学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一次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

同时,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取消该次“学法减分”成绩,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每次学习可以一次性学习30分钟,或者在三个工作日内累计学习30分钟,如果分次学习,要学满5分钟才会计入累计时间。”

在学习过程中系统的人脸比对系统会随机进行抓拍,在学习和答题后,还会进行二次的人脸比对,如果出现作弊或者替考替学的情况,将被拉入黑名单,3年之内将不能使用交管12123软件办理业务。

这些驾驶人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原标题:《学法减分 | 最高可减6分!这份“攻略”要收好》

阅读原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