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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物理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70200)

一、学科简介

物理学学科始建于1914年的东吴大学物理系。1979和1981年分设立核物理和光学硕士点; 1984年核物理与核技术专业被评为省重点学科;1986年、1990年分设理论物理和凝聚态物理硕士点。1996年设立凝聚态物理博士点;九五期间(1996-2000年),凝聚态物理和光学二级学科分获江苏省重点学科;2006年设立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同年获得光学博士点;2007年获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2010年获得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本学科同光学工程学科联合申报的“微纳光学”和“光学工程”被评为“江苏省优势学科”。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波动与相干光学、低维薄膜物理、理论与计算物理、等离子物理及应用、软凝聚态物理及交叉以及能源物理与材料等。现有教授35人副教授27人,国家杰青1人、优青5人等,他们绝大多数有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年富力强。2012年1月物理学ESI国际排名进入全球1%,目前物理学已占比达82.47%,国内学科排名28位(含中科院及中科院大学)。根据NATURE INDEX最新排名,苏大物理学科排名全球78位,国内排名位于前十。整体表现强劲的发展势头。本学科近年来或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各4篇。硕士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际顶级期刊Nature Photon.、 Adv. Mater.等发表数篇论文。本学科拥有近三万平米的实验楼,网络数据库资源丰富,并拥有大型材料制备设备、材料测试设备和数值模拟软件等价值一亿二千多万元。硕士生就业方向主要有:继续在国内外攻读博士、在国内高校和中学、国内外企业及政府部门等就职。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物理学科硕士研究生要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崇尚科学、踏实勤奋,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物理学专业人才。

1、掌握物理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数理推演能力和基本实验技能,并能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2、能及时了解物理学科相关领域的前沿研究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物理学专业有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3、熟练掌握英语知识,并较较熟练阅读物理学专业英文资料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论文写作。

三、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

1、培养年限

硕士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2、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硕士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1、课程结构及总学分: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环节和非学位课程四个模块,充分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总学分不少于28个学分。各学科可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课程学分提出更高要求。

公共课程(9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自然辩证法

18

1

第一学期

硕士基础英语

54

3

第一学期

硕士专业英语

54

3

第二学期

专业核心课程(不低于15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现代物理、化学、材料研究进展

研究进展(I)

54

3

第一学期

高等量子力学

54

3

第一学期

计算模拟

54

3

第二学期

固体物理(II)

54

3

第二学期

凝聚态物理导论(I)

54

3

第一学期

电磁场理论

54

3

第二学期

等离子物理与技术

54

3

第二学期

软物质物理导论

72

4

第一学期

新能源系统导论*

54

3

第一学期

实验室安全与测试技术 *

54

3

第一学期

腐蚀、电镀与电催化原理*

54

3

第一学期

表面化学与物理*

电极过程

54

3

第二学期

电极过程动力学*

54

3

第二学期

谱学导论*

54

3

第二学期

纳米科学与技术*

36

2

第二学期

文献阅读*

36

2

第二学期

培养环节(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

第三学期

中期考核

/

1

第四学期

学术活动

/

2

第一~第五学期

以上打*号课程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目录外二级学科专业硕士生开课课程

2、有关说明

各学科可在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之外,根据培养目标设置若干供硕士生修读的补修课程、任选课程等。

(1) 补修课程。专业基础欠缺的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的核心课程(一般不少于2门)。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 任选课程。硕士生根据个人兴趣,可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但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五、培养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文献阅读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硕士研究生必须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并以外文文献为主。硕士研究生外文阅读量不少于60篇。要求阅读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APS美国物理联合会全文电子期刊、APS美国物理学会全文电子期刊、OSA美国光学学会全文电子期刊、IOP英国皇家物理学会全文期刊库、Elsevier Science Direct全文电子期刊、Springerlink电子期刊、Wiley InterScience全文电子期刊论文。建立学科报告制度,由导师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并结合《高水平论文与国际专利撰写课程》成绩总评作为其专业英语成绩的主要依据。

(1)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并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从而了解本人研究选题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二学期末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参加开题的硕士生应填写《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选题要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要求,结合学科发展和导师科研任务,从学科的前沿课题、国家或地方重点科研任务中选题。论文选题应对学科建设和科技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论文选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从事科研工作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包括:课题名称、选题依据(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主要参考文献)、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针对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本课题的特点与创新之处、工作内容和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已有的研究基础。

(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经过评议小组给出评议意见。评议小组主要对研究生的文献综述能力、学术见解、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以及文字表述能力等进行评述。

(5)如果论文研究内容有调整记录还需注明调整前的研究内容、调整后的研究内容,和调整时间。并由评议小组给出评议意见。

2、中期考核

(1)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参加考核的硕士生应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成立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的3-5人考核小组,其中教授不少于1人。

(2)考核小组成员主要对研究生自评总结(主要指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学习成绩和学分)、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考核小组给出综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同时,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和导师应对分别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给予评定。最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给出评定意见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原则上同研究生生活费的补贴相挂钩。

3、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选听15次学科进展类讲座,将书面记录和撰写的心得体会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前一个学期末将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备查。

六、学位论文

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各学科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要求和质量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1)硕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专业领域中掌握了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实验设计和方法比较先进,并能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

(2)硕士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应体现物理等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并在物理等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一定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内容应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畅。

(3)硕士学位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4)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具体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要求。

七 、毕业与学位申请

硕士研究生实行毕业与学位申请制。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苏大学位【2017】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硕士学位课程和其他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学部规定的科研成果;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与资格审核

1)申请人应在答辩二个月前提交学位论文及答辩申请。

2)导师应在半个月内审毕学位论文,对论文作出详细的学术评价,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学风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和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3)教研室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等进行初审,由教研室负责人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4)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根据培养计划和科研要求,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核,由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5)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同意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而又坚持不改;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修完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和论文写作有舞弊作伪现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不合格,经修改后审核仍未通过。

6)个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如科研成果尚未达到学部规定的要求,但其学位论文已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且其他答辩条件也已符合,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教研室和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同意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学位论文的评阅

被抽中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其评阅人由学部确定;未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其评阅人由教研室和导师协商提名,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硕士学位论文采用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盲审,未被抽中的学位论文采用常规方式进行评阅。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部负责送审。学位论文盲审的具体要求,按照《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执行。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按照《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方案》执行,未被抽中参加盲审的硕士论文也参照此方案执行。

保密学位论文不实行盲审,其送审按照《苏州大学涉密研究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3、学位论文的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较深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3或5人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校外或系外专家一般至少1人,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应占多数,原聘请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占少数。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聘请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应针对学位论文本身提问,学位申请人则应予以答辩。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知识等也可进行提问,以检查申请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负责审核学位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对照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提出学术评语,评定学位论文,作出答辩决议。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公平合理,并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答辩(保密学位论文除外)。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在通过论文答辩的同时,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提出学术评语,评定论文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三等;如论文答辩未通过,则答辩委员会应就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硕士为一年,但不得超过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下同)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进行表决。

(3)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答辩议程;

2)导师简要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答辩;

5)休会。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会议。

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或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等进行表决;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决议书,公布表决结果。

答辩费由导师从科研经费中支出。

材料物理与化学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0501)

一、学科简介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是物理、化学和材料等构成的交叉学科,它综合了各学科的研究方法与特色。本学科是以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为基础,从分子、原子、电子等多层次上研究材料的物理、化学行为与规律,研究不同材料组成-结构-性能间的关系,设计、控制及制备具有特定性能的新材料与相关器件,致力于先进材料的研究与开发。是研究各种材料特别是各种先进材料、新材料的性能与各层次微观结构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律,为各种高新技术材料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应用基础学科,是理工科结合的学科。本学科现有教授8名,副教授3名。学科成员多人次获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国家基金委优秀青年项目获得者、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江苏省杰出青年计划等称号。本学科拥有近三万平米的实验楼,网络数据库资源丰富,并拥有大型材料制备设备、材料测试设备和数值模拟软件等价值一亿二千多万元。本学科拥有多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材料制备装置,具有国际前沿水准的测试分析条件。拥有高温高压合成装置、热压烧结装置、管式及箱式电炉、高能球磨机、液相化学合成装置、透射电镜(TEM),X-射线衍射仪(XRD)、X-射线单晶衍射仪、扫描电镜(SEM)、扫描隧道电镜(STM)、穆斯堡尔谱仪、TG/DTA热分析仪、等离子元素分析仪(ICP)、低温电阻测量系统、振动样品磁强计(VSM)、荧光光谱仪、万能实验机等仪器设备,可进行材料制备和分析测试工作。研究生就业方向主要有:新材料高技术公司、大型企业的研发机构、国家级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的新材料理论研究、应用开发、管理和教学等工作。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领域教学、科研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德智体全面发展; 掌握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掌握材料制备的物理化学方法和技术; 掌握分析材料结构、研究材料物性的方法与技术,以物理、化学和数学为基础,从分子、原子和电子等层次深入揭示材料的物理与化学性质本质,致力于先进功能材料与器件的研究开发,在材料物理与化学领域取得具有创新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英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三、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

1、培养年限

硕士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2、培养方式。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硕士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1、课程结构及总学分: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环节和非学位课程四个模块,充分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总学分不少于28个学分。各学科可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课程学分提出更高要求。

公共课程(9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自然辩证法

18

1

第一学期

硕士基础英语

54

3

第一学期

硕士专业英语

54

3

第二学期

专业核心课程(不低于15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现代物理、化学、材料研究进展(I)

54

3

第一学期

计算模拟

54

3

第二学期

固体物理(II)

54

3

第二学期

材料与测试

54

3

第一学期

表面与界面

36

2

第二学期

等离子物理与技术

54

3

第二学期

培养环节(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

第三学期

中期考核

/

1

第四学期

学术活动

/

2

第一~第五学期

2、有关说明

各学科可在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之外,根据培养目标设置若干供硕士生修读的补修课程、任选课程等。

1) 补修课程。专业基础欠缺的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的核心课程(一般不少于2门)。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 任选课程。硕士生根据个人兴趣,可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但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五、培养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文献阅读是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博士研究生外文阅读量不少于100篇。要求阅读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APS美国物理联合会全文电子期刊、APS美国物理学会全文电子期刊、OSA美国光学学会全文电子期刊、IOP英国皇家物理学会全文期刊库、Elsevier Science Direct全文电子期刊、Springerlink电子期刊、Wiley InterScience电子期刊等上的期刊论文。建立学科报告制度,由导师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作为其应用外语成绩的主要依据。

(1)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并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从而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二学期末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参加开题的硕士生应填写《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选题要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要求,结合学科发展和导师科研任务,从学科的前沿课题、国家或地方重点科研任务中选题。论文选题应对

学科建设和科技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论文选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从事科研工作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包括:课题名称、选题依据(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主要参考文献)、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针对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本课题的特点与创新之处、工作内容和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已有的研究基础。

(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经过评议小组给出评议意见。评议小组主要对研究生的文献综述能力、学术见解、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以及文字表述能力等进行评述。

(5)如果论文研究内容有调整记录还需注明调整前的研究内容、调整后的研究内容,和调整时间。并由评议小组给出评议意见。

2、中期考核

(1)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参加考核的硕士生应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成立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的3-5人考核小组,其中教授不少于1人。

(2)考核小组成员主要对研究生自评总结(主要指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学习成绩和学分)、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考核小组给出综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同时,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和导师应对分别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给予评定。最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给出评定意见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同研究生生活费的补贴相挂钩。

3.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选听15次学科进展类讲座,将书面记录和撰写的心得体会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前一个学期末将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备查。

六、学位论文

(1)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专业领域中掌握了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实验设计和方法比较先进,并能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

(2)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必须观点明确,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畅。

(3)学位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4)学位论文的格式具体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要求。

七、毕业与学位申请

硕士研究生实行毕业与学位申请制。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苏大学位【2017】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硕士学位课程和其他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学部规定的科研成果;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与资格审核

1)申请人应在答辩二个月前提交学位论文及答辩申请。

2)导师应在半个月内审毕学位论文,对论文作出详细的学术评价,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学风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和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3)教研室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等进行初审,由教研室负责人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4)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根据培养计划和科研要求,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核,由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意见。

5)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同意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而又坚持不改;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修完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和论文写作有舞弊作伪现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不合格,经修改后审核仍未通过。

6)个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如科研成果尚未达到学部规定的要求,但其学位论文已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且其他答辩条件也已符合,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教研室和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同意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学位论文的评阅

被抽中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其评阅人由学部确定;未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其评阅人由教研室和导师协商提名,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硕士学位论文采用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盲审,未被抽中的学位论文采用常规方式进行评阅。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部负责送审。学位论文盲审的具体要求,按照《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执行。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按照《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方案》执行,未被抽中参加盲审的硕士论文也参照此方案执行。

保密学位论文不实行盲审,其送审按照《苏州大学涉密研究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3、学位论文的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较深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3或5人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校外或系外专家一般至少1人,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应占多数,原聘请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占少数。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聘请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应针对学位论文本身提问,学位申请人则应予以答辩。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知识等也可进行提问,以检查申请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负责审核学位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对照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提出学术评语,评定学位论文,作出答辩决议。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公平合理,并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答辩(保密学位论文除外)。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在通过论文答辩的同时,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提出学术评语,评定论文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三等;如论文答辩未通过,则答辩委员会应就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硕士为一年,但不得超过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下同)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进行表决。

(3)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答辩议程;

2)导师简要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答辩;

5)休会。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会议。

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或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等进行表决;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决议书,公布表决结果。

答辩费由导师从科研经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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