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划定我校2022年博士合格分数线,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一、考生录取应当具备《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要求。
二、拟录取基本资格
考生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具备拟录取基本资格:
(一)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均不低于70分;
(三)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四)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60分(免试除外);
(五)同等学力人员2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六)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三、录取原则
窗体顶端
录取根据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按研究方向按录取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如下:
录取综合分=业务课一×30%+业务课二×30%+综合面试×40%
录取综合分计算以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窗体底端
四、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纪检监察室或招生处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和电话:
招生处:023—65921056,邮箱:yz@scfai.edu.cn
纪检监察室: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按有关规定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五、其他
其他拟录取相关事宜,如录取通知书发放、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档案移交、户口迁移、考生定向协议签订等将在公示结束后再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网相关通知。
附件: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四川美术学院
2022年5月27日
附件【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