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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

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天津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0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

二、行动时间

2024年7月-12月

三、服务对象

(一)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四、行动目标

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集中提供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不断线就业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各区人社部门要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增人增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等新一轮政策承接,落实好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各类创业补贴等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7月底前,要集中发布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涵盖就业创业、人才引进、职称评价等政策,公开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要大力推行“直补快办”经办模式,简化办理流程和办理要件,推动各项补贴资金直达快享,提高政策落实率。要集中开展政策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四进”活动,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责任部门:就业促进处、劳动关系处、人才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各区人社部门)

(二)及时发布求职就业指引。7月底前,市、区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发布一封公开信,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主要内容,重点亮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录、人社部门就业服务内容及渠道、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名录和服务清单,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各区人社部门要结合实际印制2024届高校毕业生宣传海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扩大影响。(责任部门:就业促进处,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各区人社部门)

(三)及早完成信息服务衔接。7月底前,市人社局与市教委对接,完成本市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接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安排,及时接收外地高校本市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从7月开始,大力宣传推广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汇总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按照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分解至各区。各区人社部门要采取电话联系、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对下发的毕业生数据逐一进行核实,及时在天津市数字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中调整完善错漏信息,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责任部门:就业促进处,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各区人社部门)

(四)全面落实实名就业服务。各区人社部门要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集中进行调查摸排,摸清其就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等,根据就业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普遍提供“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暂无就业意愿的,要了解原因,适时跟进服务,并在实名台账中及时记录。要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对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更新帮扶状态,完善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责任部门: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各区人社部门)

(五)实施困难帮扶专项行动。各区人社部门要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落实分层分类就业帮扶,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见习,促进其尽快就业创业。要根据帮扶对象困难程度、就业能力、服务需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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