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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百年师范教育的传承者,天津基础教育文脉发祥地,天津唯一面向基础教育培养优质师资的师范大学。学校办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精良。人文精神厚重,环境美丽优雅,生态风格独特,入列全国文明校园。学校设有2个学部,20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4041人。校园占地3500亩,含771亩自然湖泊湿地,建筑面积85.08万平方米。

学校高层次人才聚集,师资队伍精良。在校教职工2538人。国家级顶尖人才称号7人、国家特支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级人才56人次;两院外籍院士2名,双聘院士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天津市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等省部级人才126人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攀升。现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先后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市顶尖学科培育建设学科4个,市一流学科7个,市重点学科18个,市特色学科(群)15个,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2个,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 “ESI”排名全球前1%,马克思主义学院入列全国重点马院。“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着力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新文科集群,推动新文科建设,促进社会科学学科再上新水平。学校专业优势突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现有75个本科专业。其中,26个专业获批“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获批“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级建设点数量规模以及建设点总规模位列市属高校之首。

学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融入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筹建“京津冀生态文明研究院”“戏剧与影视研究院”“京津冀心理健康与社会治理中心”“京津冀国际中文教育中心”“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中心”;服务国家文物古籍保护重大需求,建立“古籍保护研究院”;积极服务天津“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49个以智能科技、信创产业为主体企业进驻天津师范大学科技园。

站在历史新起点,学校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推进特色鲜明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3月2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须为在国(境)外完成学业且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单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报到证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

10.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1.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第三方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3月12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下午16:00。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报名通知等相关内容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3月19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考试与考核  

1.辅导员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

(1)笔试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人员2023年3月23日9:00开始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3月26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辅导员类)和《职业能力测验》,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笔试科目及时间:

综合知识(辅导员类):2023年3月26日8:30-10:00,

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3月26日10:20-11:50;

笔试大纲、笔试地点、笔试时间如有调整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 硕士教师岗位

采用专业笔试、面试(含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和专业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整体素质和授课技能。

(1)专业笔试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人员2023年3月23日9:00开始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3月26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类),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

笔试科目及时间:

综合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类):2023年3月26日8:30-10:00

笔试大纲、笔试地点、笔试时间如有调整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面试和专业试讲

①面试

专业笔试结束后,按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试讲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试讲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试讲。

②专业试讲

面试及格者须进行专业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与授课技能。专业试讲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试讲保留一位小数,专业试讲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试讲具体时间、地点、科目、大纲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

(1)辅导员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硕士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专业试讲成绩×25%,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和专业试讲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于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属于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公示期后,三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其他人员需在公示期后,半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师范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师大政发〔2016〕91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对有违反《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中招聘纪律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严肃处理。

六、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与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或取消,新调整的时间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学校主页(http://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联系人:徐老师  郭老师

监督电话:022-23766666

天津师范大学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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