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l6年第6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大纲。
一、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人员。
二、考试科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部分。
全国公共科目、区域科目分别采取全国统一题库和本区域统一题库的计算机考试方式;
三、考试组织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
四、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武汉市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规定的条件。
五、考试方式及要求 (一)考试方式。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即将两个考试科目在一次考试中完成。
(二)考试时间设定。考试现场测试时间为100分钟,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各占50分钟; (三)考试试题。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均设定50道试题,题型均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其中判断题25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
(四)考试总分及合格标准。从业资格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和区域科目考试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 (五)成绩确认及有效期。每场考试必须由不少于2名考核员对考试成绩签字确认。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年内全国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3年内在武汉市区域内有效。
六、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第一部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项目
考试范围
分值
总分
1.政策、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国家出租汽车政策、法律法规
14
14
2.服务标准规范
服务流程
7
20
车辆服务要求
4
驾驶员服务要求
4
特殊人群服务与服务禁忌
3
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
2
3.安全运营知识
安全运营生理与心理知识
3
10
行车安全与突发情况处置
5
自我安全防范
1
常见危险品的基本知识
1
4.职业道德
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
2
2
5.其他相关知识
运价与计程计价设备使用知识
1
4
节能与环保知识
1
交通事故处理
1
应急保障、消防与乘客救护基本知识
1
合计
50
50
第二部分 网约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武汉市区域科目考试
考试项目
考试范围
分值
总分
1、政策、法律法规
《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实施办法》、《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等地方政策、法律法规。
15
15
2、规范化服务标准、职业道德、安全营运知识
规范化服务标准、职业道德、安全营运等知识。
13
13
3、地理地标、营运线路
武汉城市布局及地标、主要主次干道、交通枢纽的行驶路线等。
11
11
4、人文景观
地方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主要风景名胜、旅游景点。
10
10
5、精神文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志愿精神、武汉精神等。
1
1
合计
50
50
七、 评分标准 1、判断题,每错一题扣1分。
2、单项选择题,每错一题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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