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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导师、教师: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华南农办〔2021〕93号,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华南农办〔2021〕92号,附件2)和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

(一)2024年聘任期满、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导师(聘任期满名单见附件3,学院需从中筛选确认);

(二)2023年及之前聘任期满未续聘、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导师;

(三)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新申请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各学院导师聘任工作负责老师原则上与2023年报送人员保持不变,如确需调整的请于3月20日下午5点前报研究生院学位科;

(二)4月30日前:申请者填写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

(三)5月24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确定研究生导师拟聘任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与研究生院网页同步公示一周;公示后,学院将导师岗位拟聘任名单及要求报送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科,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三、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1. 申请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填写申请内容并双面打印申请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5,申请表填写模板见附件12)。科研项目及成果计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申请直接聘任的人员也需在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导出《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聘任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至申请聘任学院。

申请材料按材料1和材料2分别单独装订,材料1按以下(1)至(2)顺序装订,材料2按(3)至(8)顺序装订。申请直接聘任的人员只需提交《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聘任申请表》。

(1)《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申请表》

(2)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情况表。登录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情况表并签名(打印流程见附件6)。校外申请者提供由所在单位科技部门出具的科研项目情况表。

(3)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余额表。登录财务处“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打印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余额表并签名(打印流程见附件6)。校外申请者提供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出具的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余额表。

申请者登录系统后请先核对本人科研项目等级等信息是否准确,核对无误后再打印,如有问题请与科学研究院相关处室联系(人文社科:乔老师,85287432;自然科学:倪老师,85283435;唐老师,85280070)。

(4)计算参加科研项目可支配经费的,需提供:①项目主持人填写的《参加项目经费使用承诺书》(附件7);②项目主持人打印并签名的个人项目经费余额表;③申请者打印并签名的参加项目情况表。

(5)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检索证明、论文首页、CSSCI论文封面、学术专著封面及目录、科技奖励等各类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交给学院审核,审核人在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

(6)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人员提交)。因疫情影响等原因未能出行的,须提交相关部门批准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获聘后至聘任期满前完成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经历的要求。

(7)《跨学院申请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审批表》(相关人员提交,附件8)

(8)校外申请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1. 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单位)党组织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及立德树人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在申请表中做出书面评价。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院党组织进行考察。

2. 学院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格与条件,并在系统设定聘任申请结果(操作流程见附件5)

3. 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确定博士生导师、学术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拟聘任名单。

4. 学院将各类研究生导师拟聘任名单(附件9、附件10、附件11)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并将公示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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