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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留学研究生招生)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选拔方式。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共有32个博士专业、54个硕士专业招收留学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2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含博士、硕士)。各专业暂不限定招生计划(国际儒联学者计划除外),根据申请及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国际儒联学者计划硕士项目是由国际儒学联合会发起的,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和不同文明互学互鉴为目标,旨在培养新一代海外中国学青年学者的项目,拟在国际儒学院中国哲学专业儒学与中国文化方向,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当代中国政治方向、国际关系专业当代中国外交方向,人文学院宗教学专业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方向、法治文化专业中华法文化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12人。国际儒学联合会将按照现行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为学生提供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后获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必须持有效外国普通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截至2022年4月30日)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2.申请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

4.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5.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汉语交流能力。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推荐信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

1.《外国来华留学生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

2.学位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6.汉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其他有助于本人申请的材料。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1日之间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uplyanzhao@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需命名为:2022年外留生(博士/硕士)+申请人姓名。

纸质版申请材料必须以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细地址见本章程第十二项“联系方式”,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请材料提交后,学校不予退还,重要材料请提前备份。

六、报名费用

报名费为800元人民币/人。申请人需银行转账支付报名费,报名费收取后,无正当理由不予退还。

报名费转账时间:2022年3月1日-4月1日。

转账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银行转账必须附言注明“2022年外留生报名费+申请人姓名”。

七、复试考核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中旬,考核方式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察内容为基础理论、实务研究及语言能力。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被录取考生需持有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的学习类签证方能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入学时间为2022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习方式及学制

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3年。

十、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2.9万元/年;

   博士研究生:3.3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专业学位:6.9 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4 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5万元/年;研究生招生详情,详询中欧法学院或见学院网站说明:http://www.cesl.edu.cn/info/1104/5415.htm。

4.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十一、信息公开、招生监督

1.信息公开

我校发布留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通知,公示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事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单等书面通知。

2.招生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留学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十二、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cuplyanzhao@163.com

网 址:http://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010)58908240

网址:http://sis.cupl.edu.cn/

3.各招生学院

法  学 院:(010)58908382

民商经济法学院:(010)58908189

刑事司法 学 院:(010)58908203

国 际 法 学 院:(010)5890836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0)58908207

商  学 院:(010)58908347

人 文 学 院:(010)58908216

比较法学研究院:(010)5890824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58908219

中 欧 法 学 院:(010) 59915792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010)58908474

国 际 儒 学 院:(010)58908001

人 权 研 究 院:(010)58902813

4.相关网站

学校主页:http://www.cupl.edu.cn/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教学机构”和“科学研究”栏目

十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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