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硕士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3)
学科简介
东南大学(原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工学院)建筑学科创立于1927年,是中国现代建筑教育发源地。城市规划专业作为建筑学一级学科的重要专业方向,自东南大学建筑学科诞生之日就已开始发展。2011年,城乡规划学升格为一级学科,是东南大学“985”和“211”重点建设学科,现有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15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4人。在城市空间理论与应用方法、城乡规划设计与理论、城乡规划历史与遗产保护等研究方向处于全国公认的领先地位,在区域发展与城乡总体规划、城乡住区规划与社区发展、城乡规划技术与管理等方向也产生了全国性的影响。拥有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大GIS中心等专业实验室。2004、2010年城市规划研究生教育以双优成绩通过全国高等院校城市规划专业的教育评估;目前东南大学城乡规划学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为教育部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和江苏省优势学科。
培养目标
培养应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独立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实践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城乡规划应用型人才。
培养标准及实现矩阵
我校全日制城乡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定位于培养未来优秀设计型、研究型的高层次城乡规划应用型人才,主要从事城乡规划的研究与规划设计,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
⑴ 具有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⑵ 具有良好的市场、质量和安全意识,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⑶ 掌握扎实的规划原理、规划技术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⑷ 具有创新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的能力;
⑸ 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独立地分析和解决规划问题的能力;
⑹ 具有信息获取、知识更新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⑺ 熟悉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⑻ 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⑼ 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能力。
全日制城乡规划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标准实现矩阵如下:
附表一
序号
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
实现途径(课程、实践环节、讲座、活动等)
1
具有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课程:职业素质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古典园林专题、建筑遗产保护设计、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科技革命与比较现代化、社会心理学等。系列学术研讨(seminar)。
2
具有良好的市场、质量和安全意识,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城市规划研究方法论、历史性城市保护与规划、现代城市设计方法、城市形态与自然过程、现代房地产投资与开发、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研究等。
3
掌握扎实的规划原理、规划技术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课程:城市规划研究方法论、当代区域规划导论、现代交通系统与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现代城市设计方法、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国古典园林专题、现代景观设计理论与方法、现代建筑理论等。系列学术研讨(seminar)。
4
具有创新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的能力;
课程:城市规划研究方法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现代城市设计方法、城市形态与自然过程、现代建筑理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研究、设计方法论等。系列学术研讨(seminar)。
5
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独立地分析和解决规划问题的能力;
课程:现代交通系统与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现代城市设计方法、城市规划与设计专题研究、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形态与自然过程、设计分析与表达等。专业实践:企业实习。系列学术研讨(seminar)。
6
具有信息获取、知识更新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课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专题研究、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形态与自然过程、区域开发与政策等。专业实践:企业实习。系列学术研讨(seminar)。
7
熟悉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课程:职业素质教育、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形态与自然过程、现代景观设计理论与方法、现代房地产投资与开发等。专业实践:企业实习。
8
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课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专题研究、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形态与自然过程、建筑遗产保护设计、现代房地产投资与开发等。专业实践:企业实习。系列学术研讨(seminar)。
9
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能力。
课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专题研究、专业外语、中国古典园林专题、建筑遗产保护设计、现代建筑理论、现代房地产投资与开发等。系列学术研讨(seminar)。
研究方向
(1)城市空间理论与应用方法
(2)城乡规划设计与理论
(3)城乡规划历史与遗产保护
(4)区域发展与城乡总体规划
(5)城乡住区规划与社区发展
(6)城乡规划技术与管理
培养年限
一般为2-3年,最长可延至4年。
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见附表二)
导师制度
根据硕士生导师的专业资质和项目合作需要等具体情况,研究生培养原则上采取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构成的“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企业导师参与企业实践类课程、学位设计的选题和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相关事宜由双导师共同商定。
专业实践(企业实习)
由学院统一联系和认定研究生实习设计企业(基地),建立规范的企业培养计划;承担实习的企业(基地)必须具备一定资质,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而担任企业导师的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
校内导师如在本校设计单位或工程中心具备专业资质,硕士生的专业实践也可主要由校内导师指导完成,但仍需企业导师的协助。
硕士生须在完成所有学位课程的学习和学位论文/学位设计的开题后,征求院系和导师意见,于第三至第五学期内,选择合适时间段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习。
学位设计/学位论文
开题
硕士生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完成学位设计或学位论文的开题。选题方向由双导师共同商定,须结合国民经济建设、学科发展需要或是导师研究方向,针对生产或是工程中的实际问题选择具有一定应用前景和创新价值的课题;开题报告须经相应的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院系审定确认。
文献阅读
在毕业设计选题及研究方向内至少研析文献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完成1篇综述。
成果要求
学位设计应结合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实际工程项目,其独立承担部分须达到可明确界定的工作量和相应深度,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形式包括实践项目的设计成果和相关内容的研究报告(字数1万至1.5万字),要求设计问题明确,设计思维系统清晰、图件表达完整充分;研究报告与学位设计的内容应有明确的相关性,报告要求论述准确、文笔流畅,图文并茂。
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校规定,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选题需反映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与重大关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实践展开实证研究,要求观点鲜明、立论正确、实证充分、论述严谨,文笔简洁流畅,图文并茂,注释标注等符合学术规范。
答辩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并撰写学术论文1篇,经导师签字后刊登在院系研究生学术报告会论文集或其它学术刊物上。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完成全部培养环节和学位设计/学位论文工作,需提前前往研究生院办理盲审相关手续,抽检合格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答辩由学科所在系所组织,在规定的统一时段内进行。学位设计/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包含一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
附表二:
组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时
学分
授课
方式
考试
方式
备注
公
共
学
位
课
A
S0003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春秋季
36
2
授课
笔试
B000113
中国概况
秋季
36
2
授课
笔试
留学生选
S000151
学位英语
春秋季
72
4
授课
笔试
S000156
汉语
春秋季
120
4
授课
笔试
留学生选
专
业
学
位
课
B
专业基础课程
S001501
城市规划与设计(1)
秋季
54
3
授课研讨
笔试
必修
S001508
城市规划研究方法论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至少1门
S001522
现代城市规划理论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专业技术课程
S001503
发展理论与城市空间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笔试
至少3门
S001304
现代城市设计方法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513
现代交通系统与城市空间发展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702
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505
历史性城市保护与规划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507
当代区域规划导论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笔试
实践教学课程
S000908
专业实践(企业实习)
春秋季
108
3
研讨
考查
必修
S001512
城市规划与设计专题研究
秋季
18
1
研讨
考查
S000129
职业素质教育
春季
18
1
授课研讨
笔试
非
学
位
课
C
S0003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春秋季
18
1
授课研讨
笔试
必修
S001500
城市设计前沿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本学科前沿课至少选择1门
S001004
城市理论前沿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518
城市发展战略前沿
秋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S001003
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前沿
春季
36
2
授课研讨
考查
必
修
环
节
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要求硕士生在中期考核前选听讲座至少8次,其中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法律、心理健康至少各1次
1
考查
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
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并撰写学术论文1篇
1
考查
注: 1.全日制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30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要求为22学分。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2学分。
2.要求硕士生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半内完成,其中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3.除本表所列课程以外,其他非学位课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硕士研究生须根据研究方向选修至少5门非学位专业课程,学分数不小于8分。本学科选修课、本学科博士课程、跨学科学位课、前沿课可作为专业选修课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