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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在职研究生2023年12月学位进程答辩及学位授予安排事宜通知

各培养单位、申请学位的在职研究生:

根据学校、齐鲁医学院2023年12月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务必在11月28日之前完成,现将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此次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工作安排

请按照附件1-《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2023年12月学位进程在职研究生答辩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表》要求,线下答辩并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各项工作。答辩全程录屏/录像,由导师和答辩组保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保存答辩者与导师合影、答辩者与答辩委员会合影、答辩者正在答辩的照片,用于学位档案归档。

二、学术成果特殊情况说明

前期答辩资格审核过程中以“清样”、“接收”或“勘误”等特殊状态提出答辩申请者,请于11月24日之前将正式发表且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SCI论文(或中文期刊正式刊出版)PDF版发送至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办公室邮箱lcyxyjsb@sdu.edu.cn。逾期未能正式发表、未能提交正式发表证明材料、未勘误成功者,视为学术成果未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均无效,且占用一次申请学位机会,再次提出申请时须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核、论文评阅及答辩等流程。

1.中文期刊论文:请扫描期刊封面+目录页+本人正文全文页;

2.SCI论文:请扫描Pubmed检索页+正式见刊论文全文,或山东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正式见刊论文全文;

3.勘误论文者请发送勘误成功的Pubmed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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