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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5年6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高职业素养,胜任图书情报行业的实际工作,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文化建设需要的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图书情报的理论基础和图书情报工作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图书情报业务工作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能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等先进手段从事信息服务,适应社会信息化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突出专业课程、实践类课程。实践教学是全日制图书情报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学生到获得认可的图书情报机构实习。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学位论文选题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图书情报领域的实际、面向图书情报行业应用、具有职业应用价值。学位论文须完成开题报告、论文中期审查两个必修环节  

 

五、课程设置  

 

攻读本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实践课等四个模块。(详见附件1)

 

六、研究方向    

 

设图书馆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三个研究方向  

 

七、学位论文  

 

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遵照《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图书情报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特点,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实际问题、面向图书情报工作实务。论文内容要有现实性、应用性,体现学生在一定理论指导下,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鼓励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等。  

 

(三)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图书情报机构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四)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该安排一位具有实践经验的本领域校外专家;论文评审应重点审核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图书情报实际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五)攻读全日制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授予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按照《黑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八、附则  

 

(一)本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学校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修订或全国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新的要求,将根据有关要求做相应的修改或修订。  

 

(二)本次修订方案从2015级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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