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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次选派工作的通知(联合培养博士生)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www.csc.edu.cn)查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了解具体申请条件。

二、选派工作注意事项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与2022年保持一致,分两批次申报,本次开展的是第二批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派工作。通过学校评审并经推荐的申请人应在通知要求的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三、选派工作安排(申请人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生)

时间

步骤

事项

所需材料

4月15日前

学生校内申请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 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   3. 申请人在MIS系统中提交留学申请。在系统中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纸质版交至学院完成签字盖章。

学生应提交校内初审材料:

1.签字盖章后的MIS系统申请表

2.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学习计划(外文)

4.国外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1页)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个人科研成果证明或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4月15-25日

学院评审及公示

1.申请人在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校内初审材料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学院组织成立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4名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选派办法和各项申请材料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择优推荐。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并在右下角专家签字处盖公章;学院填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表》和《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排名为学院推荐排序)。推荐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至少3个工作日的公示。

3.经向学院提前报备后,学生可申请修改替换邀请函、语言证明等相关材料,原则上学院应同意

学院应填写的材料:

1.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综合意见栏应按表中的要求详细填写,且对每位候选人的推荐内容应不同)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表

3.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4月26日前

学院上报

学院按要求收齐材料后统一提交,截止时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

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科严老师处(A区研究生院408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yanfei0506@cqu.edu.cn,以学院名称重命名文件。

学院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校内初审材料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   3.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

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表(电子+纸质)

5月10日前

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对学院初选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学生:在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到研究生院领取加盖了研究生院公章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5月10-24日

学生在国家留学信息平台填报申请

1.被推荐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

2.提交一套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科张老师处(A区主教535)。

3.候选人必须通过学院推荐及学校评审公示,才能在国家留学信息平台填报申请。

学生应提交的电子材料:

1.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件

2. 经研究院盖章后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件

要求:不超过1M的清晰PDF格式,扫描后的文件应为纵向,并以“姓名+国内导师推荐信/姓名+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命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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