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核将于第19、20教学周集中进行,为加强考核环节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课程教学应于2024年元月7日(校历18周)前结束,课程考核应于2024年元月15日(校历20周)前结束。结课较早的课程,授课教师向所在学院、教务处报备,可提前组织考核。
二、考核组织
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人工智能概论、计算机基础、现代教育技术等公共课程原则上由教务处、开课学院组织统考;其他课程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考核,课程标准相同的课程应统一组织命题、考核。
三、试卷命题、审批及送印
(一)命题要求。命题方式、命题要素、命题质量、试卷能力结构等要符合《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
(二)制卷要求。本着节约、便捷的原则,鼓励授课教师采用一张A4答题卷(正反面印刷)和一张答题纸形式印刷试卷,答题卷不预留答题空间,学生在单独的答题纸上答题。教师可在学校提供的答题纸模板上进行调整。
(三)命题审批。命题时要填写《试卷命题审批送印表》,命题教师认真自查,课程组、教研室(质量小组)深入检查;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至少提前10天送印。
四、阅卷评分与试卷分析
(一)阅卷评分。各二级学院集中安排、统一阅卷,阅卷教师应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评阅,避免漏判、错判。试卷批阅后,应进行复核,详细记录复核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试卷分析。试卷质量分析要具有针对性,要从学情和教情等方面综合分析和改进;试卷分析表除跟试卷装订外,各二级学院须另按学期单独汇编装订留存,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试卷装订。考核成绩登录及试卷分析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试卷封面(B4)→考场记录(B5)→试卷质量分析表(B5)→成绩登记表(B5)→空白样卷(B4或B5)和参考答案(B5)及评分标准(B5)→全部考生答卷(B4,按照成绩登记表顺序)整理归档材考试料。装订试卷时应注意美观,装订内容不得超出试卷封面范围。
五、考核成绩录入及试卷分析
(一)过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师根据学生出勤、作业、提问、随堂测试、实际操作、专题(项目)、汇报展演、课程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口试、笔试等过程考核,做出合理评价,并在2024年元月7日(校历18周)前完成过程考核成绩录入。
(二)期末成绩录入。授课教师在2024年元月25日前完成期末考核成绩录入,并根据《课程考核模式审核备案表》确定过程考核成绩和卷面成绩在总评中的比例,合成课程总评成绩。
(三)成绩表打印。随试卷装订的期末成绩单应保持系统输出的原始状态,无须将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分离,以体现教学环节考评的完整性。各二级学院按自然班编制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四)试卷分析。试卷质量分析要具有针对性,要从学情和教情等方面综合分析和改进;试卷分析表除跟试卷装订外,各二级学院须另按学期单独汇编装订留存,并报教务处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严格审核学生期末考核资格;凡应取消考试资格的,应于考前一周告知学生本人并予以通报。
(二)确保通知到位。各二级学院应于12月25日前公布考核安排,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通知教师查询监考、主考任务,主考教师须携试卷及参考学生数据。
(三)优化座位编排。为保障期末考核工作有序、公平、公正,考场利用“排座系统”或教务系统中进行随机排座,学生须按要求对号入座。
(四)严格执行考核安排。经教务处审查确认后的考核安排表是正式教学文件,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换考核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确需变更的,须履行报批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
2.试卷格式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