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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专业(060107)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近现代史专业(030107)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优良学风、敬业和奉献精神,面向 21 世纪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人才。 1.硕士学位 掌握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学识基础和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本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或现实性,并具有创见,显示相当的深度和广度。 2.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系统掌握中国近现代史中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广博和坚实的学识基储深厚的史学研究功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最新动态,能独立承担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课题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要求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现实性,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在深度和广度上均需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中国近现代史是研究中国近现代历史变迁、发展及其规律的学科,涉及近现代社会的各个层面。本专业的研究方向为:( l )晚清史( 2 )中华民国史( 3 )当代中国研究( 4 )当代台湾研究( 5 )中国近现代社会史( 6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7 )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 8 )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史( 9 )中国现代化研究( 10 )南京大屠杀史研究

三、招生对象

1.硕士研究生:已获学土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2.提前攻博:已获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入学后前一年半完成基础课及学位课程,享受硕士生待遇。第四学期进行考察,基础课和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即最多一门课成绩良好,其它各门课程全优且外语成绩达到75分以上)并有一篇达到发表水平的论文者,经系学位委员会同意并报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可提前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并享受博士生待遇,其比例不高于硕士生总数的5%。 3.博士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与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博士生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二年半。 2.硕-博连读研究生:五年。 3.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

五、课程设置

A类 全校公共课必修学分

1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

2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3

3外语4

B类 一级学科基础公共学位课必修学分

3史学理论与方法3

C类 二级学科专业学位课必修学分

4中国近代史研究3

5中国现代史研究3

6中国近现代史料与史论3

D类 课程名称选修学分

7中华民国史3

8中华民国史史料学2-3

9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2-3

10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研究2-3

11社会史的理论方法2-3

12当代台湾研究2-3

13海峡两岸关系与政策研究2-3

14中国近代社会思潮2-3

15太平天国与晚清史研究2-3

16近代城乡变革2-3

17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2-3

18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介绍2-3

19台湾历史2-3

20港澳研究2-3

21改革开放研究2-3

22

民国财政金融研究

2-3

23现代化理论研究2-3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史2-3

25专业英语2-3

26中国近现代学术思想研究2-3

27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2-3

28现代化和社会发展理论2-3

29当代中国研究史料评介2-3

30中共党史研究2-3

31当代中国文化与社会思潮研究2-3

博士课程

序号课程名称学分

1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西方社会思潮

2英语

3文史哲通论

3中国现代化研究

4中华民国史专题研究

5国内外太平天国及晚清史研究述评

6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研究

7中国秘密社会史研究

8社会史方法与理论

9中国近现代史料与史论

10国内外台湾研究评述

11

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论研究

12

南京大屠杀与日军战争罪行研究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学科组协调平衡,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后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由导师负责成立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由导师和指导小组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3.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录取时明确导师,由导师负责成立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由导师和指导小组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4.公共课(外语和政治)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行讲授。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的方法,重在传授专业理论、方法和知识,指导独立研究。要求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广泛阅读有关专业的文献、资料和论著。 5.提倡研究生选修跨专业课程,拓宽知识面,进行学科的交叉研究。 6.研究生德育及思想工作由学科研究生德育教育小组、导师和辅导员负责。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和基础课以笔试考核为主,由研究生院和外语、政治课和教学单位负责相关课程考核,硕士生外语必须通过省级统一考试。基础课由学科组织授课教师负责考核工作。 2.专业课采行笔试、专题学术报告、读书报告、课堂讨论表现等形式,综合评定成绩,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史学理论、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的能力。 3.中期考核。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学科组组织相关导师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课程、论文准备情况,以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求实的原则对研究生作出综合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优秀和符合条件者,推荐其硕-博连读;对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应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选定。选题力求与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接轨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一定的社会意义。论文题目选定后研究生应作开题报告,由学科组组织有关专业审议,最后确定。 论文题目确定后,研究生应拟定论文写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该计划经导师审定后报系学位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研究生完成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做阶段报告,争取写成专题论文公开发表。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至少清2位,博士论文应请5-7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发表1篇论文;申请博士学位者须在学校所列重要期刊发表3篇论文(其中有1篇为核心期刊)。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及院系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相关参考书目

1.茅家琦《太平天国通史》 2.萧一山《清代通史》 3.剑桥大学《中国晚清史》 4.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史专题研究述评》 5.李新《中华民国史》 6.张宪文《中国现代史史料学》 7.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 8.剑桥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9.剑桥大学《中华民国史》 10.茅家琦《台湾30年》、《80年代的台湾》 11.Jean Chesneaux Secet Societies in China,1948-1950 12.R. N. Clough. Island china 13.Eastman, The Abortive Revolution 14.Immanuel C.Y.Hsü,The Rise of Modern China,New York/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15.Jonathan D.Spence,The Search for Modern China,W.W.Norton& Company,1991 16.清朝.中华民国档案资料,台湾有关研究成果,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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