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应用技术型高校,提高中青年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双证”、“双能”型(统称“双师型”)教师队伍,以适应学校转型升级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条件
第一条 “双师型”教师的定义
“双师型”教师: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高校教师工作经历,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有5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探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第二条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条件
正常申报条件: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高校教师工作经历,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取得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如人社部门评审的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2)取得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如人社部门考核的网络工程师、技师等资格证。
破格申报条件: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高校教师工作经历,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近5年主持完成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已被企业、社会应用,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者;(2)主持完成两项校内大型实践、实验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工作,使用效果特别显著者;(3)指导带队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国家级、市级二等奖以上成绩者。(4)有5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5)参加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者。
第二章“双师型”教师的素质能力要求
第三条 “双师型”教师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无违反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 掌握所授专业的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务水平。同时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技术应用能力。
第五条 “双师型”教师应主动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内涵建设转型,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研学用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每二至三年到相关企业和实习实训基地进行生产实践,不断积累和丰富生产实践经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生产、实习的指导能力。
第六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积极申报评审高校系列以外的同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参加社会上经国家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类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或操作技能考评员、技师等相关技能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三章“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
第七条 正常申报程序
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教师,本人持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组织人事处审核验证,填写《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常申报)》。
第八条 破格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破格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部门初审。
2.部门推荐。各部门组成三至四人的考核评审小组,对教师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照“双师型”教师的素质能力基本要求进行测评,合格后签署单位意见统一交组织人事处汇总。
3.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组织人事处对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4.新申报“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每年的6月考评一次。
第四章“双师型”教师的待遇
第九条 具备中级“双证”职称的教师在进修深造、国内外访学、青年骨干教师遴选等方面给予优先机会。
第十条 具备高级“双证”职称的教师经学校安排可根据需要赴企事业单位调研或挂职,调研和挂职期间必要的费用按学院相应规定报销。
第十一条 同等条件下,在称职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申报评审中可优先考虑。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表1:《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常申报)》
附表2:《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破格申报)
附表1: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正常申报)
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岗位类型
(学术型、教学型、技术型等)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技能等级
职业任职资格
职称专业(一)
职称专业(二)
申请层次“√”
本人申请理由
签名:(盖章)
组织人事处资格审查意见
签名:(盖章)
(证书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附表2: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破格申报)
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岗位类型
(学术型、教学型、技术型等)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技能等级
职业任职资格
职称专业(一)
职称专业(二)
申请层次“√”
本人申请理由
签名:(盖章)
部门
审核
意见
签名:(盖章)
组织人事处资格复审意见
签名:(盖章)
校学术委员会审批意见
签名:
(证书复印件粘贴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