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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日前,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 制定出台《若干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双一流”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双一流”的战略目标、战略部署、战略路径进行了系统化深刻阐述。2021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双一流”建设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引领性、标志性工程,必须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首轮“双一流”建设从2016年到2020年实施以来,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改革发展成效明显,推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迈上新的历史起点,但仍然存在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不够精准、资源配置亟待优化等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双一流”建设要更加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注重内涵建设、特色建设和高质量建设。

2. 《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2015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推进“双一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每个建设周期都需要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深入重点地推进工作。《若干意见》是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迈向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强国的新部署。《若干意见》明确了“双一流”建设的新方位、新使命、新要求,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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