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自治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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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重点围绕编制管理、职称评审、创新创业、薪酬待遇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流动、评价、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形成人才在基层干事创业有平台、有作为、有前景的政策导向。坚持精准施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用人单位特点,分类研究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需要配套实施办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政策为了基层、落在基层、惠及基层。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一是加强基层事业编制保障,畅通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二是深化基层职称制度改革,拓展基层人才发展空间;三是鼓励人才到基层创新创业,带动人才、技术、资金在基层汇聚;四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