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共建生物学、药学、公共管理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下设基础医学院、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筹)、妇产科学院、儿科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系、转化医学研究院、良渚实验室13个二级招生单位。学院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拥有传染病重症诊治全国重点实验室、经血管植入器械全国重点实验室、脑机智能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13个,教育部前沿科学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卫健委重点实验室等部委级科研平台13个,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在内的各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25项。学院与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多伦多大学等海外60多所高水平医学院校及研究机构合作,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的国际交流格局。
一、招生方式和选拔机制
医学院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4年博士研究生。除教育部相关专项计划外,其他均为非定向培养。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医学院计划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学6个一级学科及药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医学基础学科(含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实施硕博“统筹招生、贯通培养”。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学术学位学制3.5年、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及“1052**”)学制3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8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3.雅思(学术类)6.0分及以上。
4.新托福90分及以上。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以下简称援疆师资)等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
1-2类型的英语成绩在2019年9月至报名截止日获得方为有效;3-4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家考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有效期。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条件,但科研业绩突出或学术潜力优秀的申请人,由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英语水平要求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其中普博生报考基础学科的,经审定英语水平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26分)。
(二)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博生(仅学术学位):应为已取得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毕业高校同时入围2024年QS、USNEWS、THE、ARWU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原则上大于3.5/4.0的境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可直接攻读生物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2.硕博连读生(仅学术学位):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3.普博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原则上有已发表或被录用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2019年至报名截止日获得方有效)。对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能力。
未达到以上条件,但学业基础优良且具有较强科研培养潜质的普通招考申请者,经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综合评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方可通过初审。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
(一)报名时间
1.直博生:学校于2023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医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于10月15日-11月15日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二级招生单位,无须选择导师。相关方向及导师信息请见附件4。
2.硕博连读生:2024年4月(秋季入学),申请者根据学院通知,于规定时间完成报名。
3.普博生:2023年10月15日-11月15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 “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报名阶段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方向仅限填报一志愿(其他志愿视为无效),无须选择导师,相关方向及导师信息请见附件4。
(二)材料递交清单和方式
1.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习成绩单原件(直博生提供本科阶段;硕博连读生提供硕士阶段;普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须授课单位盖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全文及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应含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文章类型等信息);录用状态提供录用函和论文校样稿(通讯作者签字)、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杂志影响因子检索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两封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意见必须由专家本人签名。
(7)硕博连读考生还需递交《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及《硕博连读科研工作计划书》。
(8)普博生还需递交以下材料:
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
②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已获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④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申请证明”(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原件(附件3)
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内)。
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供初稿)。
⑦报考教育部“少民骨干”和“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的申请者须递交专项计划报考登记表(如少干生请交报考登记表)扫描件。
⑧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2.材料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1)直博生:请在系统报名时上传除专家推荐信外的其他材料,复试时提交纸质材料。
(2)硕博连读生:参照学院通知,于规定时间完成线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交所在二级招生单位。
(3)普博生:网上申请须按《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顺序将清单各项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上传;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复试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并提供原件供查验。(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线上申请材料不全、复试时不提交纸质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医学院各二级招生单位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评审、复试考核等工作。具体请见《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直博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和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生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普博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时间为2024年1月左右,综合考核时间将于材料审核后另行通知。
六、学费
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费标准为4.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七、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
(一)“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交叉人才培养项目
为贯彻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部署,促进医工信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医药学部成立“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中心聚焦临床问题,设置肝胆胰疾病精准诊治、心脏功能重建、微创医学等重点研究领域以及若干医药与工学、信息科学、理学、文学的交叉培养方向,开展具有交叉特色的创新研究与复合型人才培养,积极探索立德树人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满足现代医学健康事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
相关事项:
1.直接攻博生或硕博连读生中选拔
2.每年发布“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特色招生简章
3.满足要求可申请所交叉学科的课程辅修证书
4.学校统一发放交叉培养荣誉证书
(二)临床研究专项培养计划
为推进一流临床学科建设,不断完善与创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设立临床研究支撑的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项目,旨在汇聚临床资源,打造解决临床难题、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师科学家队伍,以满足现代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的需求。
相关事项:结合临床研究项目开展博士培养
(三)浙江大学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依托浙江大学和军事科学院各自优势,强强联合,围绕生物学、基础医学等领域开展联合培养,通过科教结合、分段培养方式,协同培养具有宽阔视野、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生物学、基础医学领军人才。
相关事项:
1.博士联合培养项目,主要面向生物学、基础医学博士生选拨
2.浙江大学和军事科学院共同培养,部分培养过程在军事科学院完成
3.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大学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学位
(四)浙江大学-多伦多大学精准医学人才培养项目
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开放的医学院为目标,致力于促进学科融合,推动精准医学及个性化治疗的发展,开展以疾病问题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培育掌握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相关事项:
1.博士培养项目,主要面向直博生选拔
2.两校合作培养,部分培养过程在多伦多大学完成
3.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获得浙江大学-多伦多大学双博士学位
4.入选项目直博生将获浙江大学-多伦多大学资助
八、其他
咨询联系方式
1. 基础医学院
联系人:潘老师
邮 箱:phbzll@zju.edu.cn
电 话:0571-8898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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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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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303
3. 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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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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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1-87231277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老浙大直路17号浙大一院教学科研中心
5. 第二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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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1-87784594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11楼教学部
6. 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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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浙大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教育办公室
7. 妇产科学院
联系人: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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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1-89998671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学士路1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保健大楼7楼教学部
8. 儿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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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滨盛路3333号住院部二楼教研室
9. 口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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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1-87219287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秋涛北路166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10. 国际医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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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9-89935022;0571-88208328
地 址: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311室
11. 护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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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良渚实验室
联系人:王老师
邮 箱:wyying@zju.edu.cn
电 话:0571-88790286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69号浙江大学医学中心科研楼
13. 转化医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邮 箱:mengyaowang@zju.edu.cn
电 话:0571-88981576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68号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中心北楼转化医学研究院
附件: 1.浙江大学医学院2024级博士生申请考核材料清单
2.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在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申请证明
4.博士导师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