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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石狮市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对入围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石狮市岗位入围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时间

1.报考石狮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93-96)的,请到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1405室)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95-88720701。同时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发送到邮箱88710702@163.com;

2.报考石狮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97-102)的,请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2110室)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95-88718084。同时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发送到邮箱rsglg88718084@163.com。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1.《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打印签名)。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其中,持境内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历、学位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查无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认证结果,请提交《学历学位验证承诺书》(附件2)。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4.2024年毕业生若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2024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第3项办理。

其中,持境内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籍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2024年境外学历毕业生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承诺书》(附件4)。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但报考人员仍未取得的,须提交《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附件5)。

6.报考“专门岗位二”需提供以下材料:从泉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7.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须于考察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报考人员属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或同意辞职(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附件7),未能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附件8)。

报考人员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须提交《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承诺书》(附件9)。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报考人员务必按通知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到指定邮箱,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各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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