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安排和各学科基本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总分政治外语业务一业务二02经济学3306055858503法学335606090900401教育学3456060190 0403体育学3004540190 05文学3606060909007理学3155050808008工学3005050707010医学3005050180 12管理学3406055858513艺术学采用教育部A类线二、专业学位
学位类别总分政治外语业务一业务二0251金融330605585850254国际商务330605585850351法律315555585850352社会工作315454590900452体育3004540190 0551翻译360606090900552新闻与传播360606090900851建筑学310505080800852工程300505070700853城市规划325505080800953风景园林325505080801055药学3005050180 1251工商管理170 6585 1252公共管理180 50100 1253会计200 65120 1256工程管理180 50100三、参加全国统考,总分符合上表所在类型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类型要求5分以内者可向学院申请参加复试:
(1)统考数学一、二、三成绩在120分以上;
(2)我校自命题专业科目(满分150分)成绩在135分以上、建筑学院建筑类设计科目(考试时间六小时)成绩在120分以上,且在该科目排名第一或排名前10%。
四、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8工学专业,申请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最低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参加该项目复试。
五、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301法学专业,专业背景符合“035102法硕(法学)”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满足“035102法硕(法学)”分数线要求,可向学院申请法硕(法学)专业复试。
六、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80分(满分300的专业初试总分折算成500分制)。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该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者,由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工作程序及我校招生章程另行确定成绩要求并通知复试。
八、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高于上述标准的最低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