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轮调剂复试方案
按照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材料与新能源学院为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生调入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在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分数线。我院按照1:1.5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接受报考条件: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
5、我院不接受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6、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入流程
1、二级招生单位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公告,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查询相关调剂信息,并提交调剂申请。“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2、在调剂系统报名截至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调剂系统向拟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按申请调入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复试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二级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调剂生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误,体检合格,确定其为拟录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对于调剂考生的拟录取结论有变时,如无特殊原因,招生单位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三、第三轮调剂复试时间与形式
2023年4月17日,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详细的复试安排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情可查阅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平台操作手册(https://yz.scnu.edu.cn/a/20230321/548.html)。4月17日复试面试签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