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理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2024年将继续推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高职(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方可报考。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3)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至2024年报到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i.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
ii.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EI、SCI检索源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
5. 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6. 英语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85、或英语六级成绩≥425、或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5.5、或新GRE成绩≥260。
7. 非应届硕士生近五年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系统科学专业:
(1)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1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或一级学会科技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重点或重大科研项目且取得阶段性成果;
(4)以第一作者出版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本学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2)获得过本学科相关方向的省部级或全国一级学会的科技奖励,排名前3。
(3)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不少于2篇与本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如本人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4)以第一作者出版过一本与本学科相关专业书籍。
(5)获得一项已授权的与本学科相关专利。
(6)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制定工作,且被采纳,原则上在标准文稿中排序前5。
二、招生组织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院学术委员会、系主任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管本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
(二) 学院成立院级招生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三)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分为材料审查组和综合考核组。材料审核组由不少于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主要职责是审查考生报考材料;综合考核组由不少于5名所申请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和一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对考生进行考核并评出成绩。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递交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3. 申请-考核将在春、秋两季进行招生。秋季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0日。春季招生网上报名拟定于2024年4月15日-4月24日。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网报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报名网址: http://yzfs.bupt.edu.cn/DoctorKh/Signin.aspx。
4.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打印《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6. 考生网上报名后,秋季申请考生须在2023年11月15日前,春季申请考生须在2024年4月26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以EMS方式邮寄或送至理学院教务科:
1)《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申请表》(附件1)。
2)打印并签字确认的《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就业类别”一经提交不可更改。
3)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红章)。
4)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辨色力、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肌酐(Cr)、葡萄糖(Glu)和血常规。秋季报名的考生体检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0月1日,春季报名的考生体检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3月1日)。
6)两名与申请学科/专业类别相关的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份(附件2)。
7)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请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8)已获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概要、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9)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
10)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1)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12)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1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由申请人自行拟定(不少于3000字,含对所申请学科的认识)。
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综合考核时携带交由综合考核小组秘书处。
7.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仅限EMS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
北京市昌平区南丰路1号北京邮电大学理学院教务科 旷老师 收
电话:010-66605855 邮编:102206
(二)考核程序
1.材料审查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与所报学科专业是否相适宜进行评定,学院根据评定结果择优确定差额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五天。
2.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从思想政治品德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并填写《2024年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综合考核表》。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综合考核专家组通知申请人。
(三)录取公示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综合考核意见进行审议,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公示五天。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
四、 监督复议
1、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院招生领导小组、院招生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综合考核专家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在综合考核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3、复议制度: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复议。
4、学院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6605855。
理学院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