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招生详见后续通知。
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时间与普通招考一致,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
我校理工科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
二 选拔方式我院2024年博士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招考安排如下:
三 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bit.edu.cn/yzbm
网报流程有五个步骤:报名信息填写、上传报名材料、在线缴费、报名信息提交、资格初审。详见: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填报手册。
以下材料,需在综合面试时现场提交纸质版:
1)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
2)资格审查通过并予以准考的考生须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其它事宜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通知。
四 资格审查宇航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形式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 分)、已取得的成果(20 分)、外语水平(20 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 分)进行评价,确定准考名单。资格审查总分未达到60分不予准考。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和研招办审核确认的准考考生名单,将通过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笔试及综合考核。
五 考核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
2024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需参加学校4月13日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符合招生简章附件3英语笔试免考标准的,请务必在报名系统提交材料的板块扫描上传证明材料。
(二)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24年4月16日-30日(具体时间考核组通知)。
综合考核形式:线下形式(具体地点考核组通知)。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根据各招生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考核流程:
1)考生准备个人简历,并进行3-5分钟的自我介绍,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不能超时);
2)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3)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2道题目,并进行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六 录取 (一) 拟录取要求1)学院录取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
2)录取考生的“导师及学科专业”必须与《北京理工大学 202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3)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 分)、专业基础测试(20 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 分)成绩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拟录取名单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二) 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宇航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 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理工科专业不录取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5)报考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七 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录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 补充说明我院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申请材料;
扫描上传的成绩单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章/人事档案公章/学校档案馆章视同原件。
本校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成绩单请前往自助打印机完成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