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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意见》精神,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解释招生录取政策,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指导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二、复试安排

1. 一律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选择“腾讯会议”系统开展工作,考生应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

2. 复试时间为3月18日-23日,3月14日-17日各二级学科对考生远程复试方案全流程培训、演练与答疑。具体各二级学科复试时间与系统测试培训会提前通知,请预留时间,并留意电话或微信群通知。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且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3. 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30分钟进入备考室,开始后5分钟内考生未按照要求登录指定备考室,且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5. 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从备考到考核结束通过前、后两个摄像头(手机和电脑或两部手机,均开启视频,其中一个开启音频)采集考生前、后部影像,全程开启音频、视频,手机开启呼叫转移,其他事宜参见《考生须知》。

6. 复试名单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官网公布的招生动态。

   三、复试材料提交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对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开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京大学研招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

不能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的考生,可从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网-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下载附件中的空白表格(附件3)后填写。

(2)个人陈述。可于附件中下载模板(附件4,下载地址同上)。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

(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下载地址同上)。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学院要求提交。

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并请将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不可以提交压缩包文件,多个PDF文件等),文件命名为:硕士统考材料+报考专业+姓名,比如“硕士统考材料+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张三”,3月16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gwjb@bjmu.edu.cn,邮件主题为:硕士统考材料+报考专业+姓名。对不符合规定、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予复试。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或出示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需保留好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材料,纸版材料提交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考核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专业外语、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以及专业和基础知识面考察、能力考察、综合素质考察等。

2.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分数,记入《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成绩表》内。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4.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5.院系在复试期间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入学后3个月内,本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及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各二级学科内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考生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9点-12点,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010-82801182,查询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并查询可调剂的专业方向及名额信息。

3.院内第二轮调剂复试,需根据各二级学科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第二轮调剂复试比例及分数。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如有意向申请调剂请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14点-15点,通过教学办公室电话010-82801182/1520,申请调剂复试报名。同时将申请调剂信息、学校、姓名、考号、原报专业、拟申请调剂专业等信息,发送邮件至制定邮箱:gwjb@bjmu.edu.cn,邮件主题为“硕士统考调剂报名+拟调剂专业+姓名”。两者报名(邮件+电话)齐全后,方有资格参加调剂复试,逾期或报名信息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公卫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82/1520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010-82825630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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