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包头市事业编招考公告  > 包头市2024年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公告

包头市2024年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包头市2024年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特招计划

 

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编制使用计划,本次专项特招共计划招聘从事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53人。

 

二、特招范围及条件

 

(一)特招范围

 

重点面向从事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大中型企业一线人员进行专项特招。聘用后重点从事矿山安全监管、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特招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29日(不含)以后出生。

 

(7)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不含)之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8)性别要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涉及井下作业,限定男性报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危险作业,适合男性报考。

 

(9)工作经历要求:需具有3年及以上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特招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见文末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