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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31号),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3年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

二、2023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

三、2023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48分(试卷满分为80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

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时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证书(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形式发放。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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