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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结合乡村振兴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学院按照学科和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具体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公布。

(二)复试时间

学院预计于3月27日后开始第一志愿和调剂生复试工作。复试形式采用远程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详见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网站。

(三)初试总分加分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五十九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凡符合上述加分项目的一志愿考生请于2023年3月28日中午12点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限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将材料扫描电子版后发送至10086762@qq.com。网络远程复试,暂不收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邮寄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若与纸质版材料不符,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均需在正式复试前一天中午12点之前提交PDF电子版扫描件至10086762@qq.com邮箱,命名格式为“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全日制(非全日制)(按以下审查材料顺序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因疫情原因,资格审查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需要在正式面试时出示)。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五)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所有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全部按照1:1.5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下进位取整数)。若复试比例无法达到1:1.5,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存在同分者,则所有同分者一并获得复试资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学院根据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差额比例不低于1.2确定复试名单。若调剂生源不足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各专业具体差额比例见后续调剂复试公告。

(六)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农村发展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要求特点,确定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学院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6)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7)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名称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复试考核内容及其占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专业素质科目说明

复试形式

备注

农村发展

40%

外语×20%+专业素质×40%+综合素质×40%

农村发展规划

远程面试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七)复试形式

复试主要形式为面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库中的一套试卷进行答题,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秘书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复试考核成绩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注:由于网络远程复试,复试科目全部采用面试形式。

(八)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考生复试平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需认真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界面的考生操作手册(下载安装软件;注册登录;账号实人验证;阅读系统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确认准考信息、承诺书;选择面试考场;考场实人验证;进入考场)。因需要考生使用二机位,在复试前会提前进行网络测试。

 2.注意事项

(1)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学院严格执行“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即采用统一复试平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九)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学院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一般于4月5日前结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发布信息为准。

(十)调剂生复试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暂无调剂的安排。

(十一)专项计划考生复试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学院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执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总分不低于251分的初试成绩,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不低于45分的基本要求;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51分。

3.我校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执行: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地区(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在该地区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不超该地区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和我校本年度该专项计划数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上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办法

1.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复试成绩不及格(即60分以下)不予拟录取。

注:初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办法:

总分为300分的专业:初试总成绩除以3;

(2)总分为500分的专业:初试总成绩除以5。

2.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外语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初试外语成绩也相同,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

3.同一批次复试成绩合格、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备选名单。

4.如果出现本专业新增招生指标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等情况,则从同一批次备选名单依次递补拟录取。如果递补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指标,则按照上述原则,再次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5.调剂生源必须在我院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6.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加强巡视,学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现场、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学院纪委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纪委招生投诉电话:

农村发展专业硕士:0591-83789234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乡村振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本实施细则内容若与学校文件规定冲突,以《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3.本实施细则由乡村振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乡村振兴学院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乡村振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考生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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