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填报志愿批次及科类
批次:专科提前批
科类:体育、蒙授体育
二、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1.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
2.文化课成绩(即高考文化课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体育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报考科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8月5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30后,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删除志愿,未填报的考生可以新填志愿;10:50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新填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可以继续修改志愿;12:00填报志愿结束。
2.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和分数段: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1:00
32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2:00
319分及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应提前阅读《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生章程”栏(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index,lb-1.dhtml)查看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或体育招生简章)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等,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代号。
2.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也可通过浏览器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次点击“平安高考”“填报志愿入口”“普通类、高职对口招生类、体育类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修改、提交志愿。
3.考生在网上首次新填志愿后,即可以实时查看到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第一专业排名只为其投档分在当前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若出现平行分,填报系统还同时显示相应名次含本人在内的平行分人数。考生可以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本人提前准备拟报考院校名单或“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等,综合考虑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4.在8月5日12:00前,考生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网上填报的最终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 网报志愿结束后,原则上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2.填报志愿结束后,将报考志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按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相关录取规则与要求等择优录取。
3.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录取规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4.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平行分(同分)处置规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及“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相应科目成绩排序录取”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相应科目成绩排序等平行分处置规则,不执行我区平行分处置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5.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的录取。
6.若院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体育类的考生,还需符合在招生计划专业备注、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对高考总分、单科成绩、文理科、身体条件等的要求,填报志愿系统不对此类限制要求核验并限制填报。因此,考生必须认真研读相关规定,误报而造成招生院校退档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 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必须经常查看“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信息,并注意填报志愿系统页面所提示的最新通知。上述已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3.对于未在教育部阳光平台或院校官网公布体育类招生章程的院校,以在“填报志愿专栏”或高校其他渠道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因体育招生的特殊性,有些院校的招生章程中未详尽表述其录取规则,须另见体育招生章程(简章)或查阅“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院校录取规则说明。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5.我区高考网报志愿过程简洁、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间。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夸大网报志愿的神秘性和复杂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机会牟取经济利益,考生不可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所谓保证录取承诺。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不得使用非官方填报志愿程序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7.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