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933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104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552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39人,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目录分学科专业列出普通招考拟招生人数和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普通招考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包含单独考试人数和专项计划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剩余名额转为普通计划名额。单独考试拟招收普通计划考生8人,剩余名额转为普通计划名额。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专业和招考要求等在国家下达相关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布。
一、报考要求
在符合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报考录取文件要求,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见专业目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名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的人员,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符合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
3.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人员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填写具体定向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